连云港市财政局市级部门决算操作规程

  • 时间:2012-12-05 00:00:00
  • 来源: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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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业务处:

  为规范我局市级部门决算的操作程序,明确各业务处室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部门决算的编报工作,现将《连云港市财政局市级部门决算操作规程》印发各处,请按此执行。

  附件:连云港市财政局市级部门决算操作规程

  2005年12月 1日

连云港市财政局市级部门决算操作规程

  一、    处室职责分工

  市级部门决算工作由国库处、综合处和各业务处分工协作,共同完成。

  1.国库处

  ①负责部门决算的布置;

  ②负责向各业务处提供部门决算软件和财政预算拨款明细;

  ③负责部门决算的综合性审核;

  ④负责部门决算的汇总和上报。

  2.综合处

  ①  负责向各业务处提供部门的预算外资金拨款明细;

  ②负责部门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的终审。

  3.业务处室

  ①负责主管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的收集和报送;

  ②负责部门决算的初审,包括机构人员信息、预算内外拨款及支出合规性等各项审核;

  ③负责代编本处拨往非部门预算单位资金的决算。

  二、    决算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度

  各业务处指定专人作为本处部门决算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决算负责人由处长或副处长担任,负责本处部门决算的总体管理;决算联系人负责本处主管的预算单位决算布置会的通知、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的收集、审核和报送等相关工作。

  三、    决算业务流程

  1.国库处在省财政厅下发部门决算表式的基础上,会各业务处和综合处确定我市部门决算的报表格式;

  2.国库处统一布置市级部门决算,各业务处负责召集本业务口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参加;

  3.国库处、综合处分别向各业务处提供对账后的财政预算内、外拨款明细情况;

  4.各预算单位按照编报要求编制单位决算;

  5.各一级预算单位将本级及所属各级预算单位的部门决算进行汇总,将汇总后的纸质部门决算加盖单位印章,并连同电子数据在规定时间内报各业务处;

  6.各业务处对主管的预算单位决算报表的电子文档进行自动逻辑性审核,并根据财务和会计制度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核;

  7.各有关业务处根据国库处、综合处提供的财政预算内、外拨款明细,代编本处拨往非预算单位资金的决算报表;

  8.各业务处部门决算联系人将审核无误的部门决算及代编决算报决算负责人签字后,将纸质决算及电子数据集中交国库处和综合处;

  9.国库处、综合处会同各业务处对部门决算进行联审,国库处进行综合性审核,综合处负责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的审核;

  10.国库处负责汇总市级部门决算。

  四、本规程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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