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通知
为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基金预算编制,现就编制2015年度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支出要根据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进行安排,自求平衡,不编赤字预算,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二)专款专用、注重绩效。各项政府性基金必须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不得挪作他用;加强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考评,科学有效地提高政府性基金的使用效益。
二、编制内容
(一)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使用单位要按照规定征收标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地确定收入目标任务;基金收入预算的编制要积极稳妥,真实准确、要全面完整地反映所属部门的全部基金收入。
(二)基金支出。政府性基金的支出必须按照政策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安排,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安排要注重绩效,强化支出责任,加大绩效考核,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细化支出项目,切实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三、编制要求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整个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财政改革,推进公共财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编制年度基金收支预算,填报的基金收支数必须与部门预算填报的收支数一致。
四、报送时间
2014年11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综合处。联系电话:85520606。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14年11月4日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