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通知

  • 时间:2014-11-04 00:00:00
  • 来源: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 阅读次数:
  • 字体:[ ]

  

市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基金预算编制,现就编制2015年度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支出要根据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进行安排,自求平衡,不编赤字预算,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二)专款专用、注重绩效。各项政府性基金必须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不得挪作他用;加强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考评,科学有效地提高政府性基金的使用效益。

  二、编制内容

  (一)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使用单位要按照规定征收标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地确定收入目标任务;基金收入预算的编制要积极稳妥,真实准确、要全面完整地反映所属部门的全部基金收入。

  (二)基金支出。政府性基金的支出必须按照政策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安排,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安排要注重绩效,强化支出责任,加大绩效考核,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细化支出项目,切实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三、编制要求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整个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财政改革,推进公共财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编制年度基金收支预算,填报的基金收支数必须与部门预算填报的收支数一致。

  四、报送时间

  2014年11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综合处。联系电话:85520606。

  附件: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14年11月4日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