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16号建议的答复
郑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景山秀水小区幼儿园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景山秀水位于海州区郁州南路169号,一期由连云港市义龙置业有限公司与连云港市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后由于两家开发公司资金短缺,不具备后续开发建设能力,2013年6月,市委对该项目进行了会办,决定由市国土局负责收回该小区二期北侧、西南侧80亩闲置土地。2013年11月,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景山秀水项目土地收回及挂牌问题,会议决定对收回的土地带方案挂牌出让,在小区已建设部分上未完成的配套设施原则上由原开发商建设。新开发部分配套设施及人防工程建设资金按照原规划设计条件由开发商和收回土地的开发主体按照建设比例分摊,原开发商应分摊资金从土地收回补偿资金中列支。幼儿园就属于新开发项目配套工程设施。
2015年5月,原市住房局与原开发商义龙置业、房开公司对景山秀水项目进行土地收储所涉及的公用项目费用分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据协议显示,该幼儿园建筑面积4060平方米,预计建设金额812万元,如作为经营资产办理产权应按各自分摊的比例办理共有产权。协议对幼儿园建筑面积、建设费用分摊进行了测算,其中原开发商义龙公司和房开公司分摊比例为68.68%,分摊面积为2788.41平方米,分摊费用557.68万元;收储地块分摊比例31.32%,分摊面积1271.59平方米,分摊费用254.32万元。
2016年5月6日,连云港市港华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竞得该收回的土地的使用权,共53063平方米,成交总价1.909亿元。2016年10月20日,原市国土资源局将该宗地块交付给连云港市港华置业有限公司。由于该地块属于带方案挂牌,新开发部分要与出让土地以外已建成部分形成整体统一的小区,共享配套工程设施。因竞得人分摊公共配套设施及人防设施较多,按照有关协议,经计算,竞得人按照挂牌方案完成该地块开发并通过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综合验收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将分摊补偿952.56万元支付给竞得人。
后该项目名称确认为港龙·景山秀水项目,用地总面积约5.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0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0.47万平方米,商业建筑0.5985万平方米,配套面积0.15万平方米,并于2016年开工建设,2019年交付。原开发单位(连云港市义龙置业有限公司与连云港市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现开发单位(连云港市港华置业有限公司)之间,就幼儿园分摊费用、移交方案、施工手续办理、建设成本核算等存在争议,未达成一致条件,因此配套幼儿园一直未建。
二、主要矛盾问题
1.建设主体问题。由于该地块属于带方案挂牌,根据原国土部门与港华公司之间的协议表明,幼儿园土地仍归属于原开发企业义龙公司、房开公司,而幼儿园建设由港华公司负责完成。建设主体和申报主体不是一家公司,再加上义龙、房开两家公司与港华公司在幼儿园建设分摊比例又存在争议,始终未达成一致,致建设时间久拖不决。
2.建设资金问题。由于幼儿园建设时间周期跨度较大,目前的规范和建设标准都发生变化,原预留812万元建设成本难以完成建设,按照新的建设标准可能需要1200万元,需要重新明确幼儿园建设和验收标准。
3.建设规模和运营问题。根据小区业主入住情况,需进一步明确该幼儿园办成9轨制还是6轨制,该问题直接影响下一步幼儿园建成规模和资金投入需求。
三、推进措施
1.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情况。景山秀水幼儿园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主体多、矛盾错综复杂,为了更好地化解,对前期各个主体开展多轮约谈和调研,尤其向相关开发单位详细调查了解情况,并查询各类文件,厘清问题形成过程、主要症结。
2.组织工作专班,加强部门联动。市住建局成立问题处置专班,由局信访处、房地产开发处、行政服务处等部门参与,负责全过程跟踪、监管、服务。同时,根据加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对土地收储、资金问题的化解。仅今年以来,市住建局就分别于2月3日、5月15日,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3家开发单位开展专题座谈,并多次就土地问题专门与土地储备部门对接。
3.依法依规推进,做好化解服务。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与实事求是相结合。对于当前景山秀山幼儿园建设的各种矛盾问题的化解,做到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既依法依规,又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二是坚持政府积极推进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政府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将全力推进难点问题,协调各企业主体做好对话沟通,同时落实好法定义务。三是彻底化解矛盾与解决眼前问题相结合。在化解矛盾过程中,以解决民生问题为导向,教育部门对小区业主有入园需求的,引导到周边幼儿园并指导其完成幼儿的报名工作,保证小区内部幼儿均能有学可上、有园可读。
四、下一步打算
1.督促开发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聚焦关键环节破难题、促落实,进一步督促原开发单位与现开发单位就分摊费用、移交方案、施工手续办理、建设成本核算等现存争议问题,尽快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加强跟踪对接力度,做好项目跟踪和监管协调工作。增强化解矛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原开发单位与现开发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督促尽快开工建设。
2.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市住建局将继续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育局就问题化解开展会商研究,加强横向、纵向协调联动。及时沟通项目进展情况,针对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共同研究,达成共识、强力推进,尽早推动该幼儿园建成投入使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9日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