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13号建议的答复
霍正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针对机动车违停现象推广文明随手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机动车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截至2022年6月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 107.7万余辆,其中私家汽车保有量82.7万余辆,占比总数的76.79%。与2017年同期相比,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增长34.82%,私家汽车保有量增长42.29%。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机动车停车矛盾逐渐凸显。
为了缓解机动车停车难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出行方便,2020年以来,我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一是规划引领,在源头上把好建设关口。严格落实《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16-2030)》以及《连云港市区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暂行规定》等,对发达商业街,严格控制建设新的商业项目,先后对26个新改扩建大型建筑项目进行了交通影响评价,督促严格按照规划配比建设停车泊位,保证新建项目不欠新账。提请市政府发布《连云港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连规发[2021]1号),对全市148个公共停车场、3.3万个停车泊位进行备案登记,全面规范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使用与管理。推动有条件的机关集中办公区机动车停车场地在夜晚、休息日及节假日时,免费对市民开放。二是拓宽渠道,在投入上还清历史旧帐。会同市住建局、属地街道等部门,对25个老旧、次新小区开展内外交通组织优化,采取拆除围墙栏杆、设置单向通行道、完善标志标线、施划路边临时限时停车位、增设绿荫停车场等措施,为小区停车“增容”。经优化后,累计增加停车泊位约2200个,其中小区内部增加1300个,有效解决了小区停车会车难题,大大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对中小学、幼儿园,由教育部门牵头新购置50辆专业校车从事接送学生业务,在公交站台、居民小区周边设立接送点,变集中接送为分散接送,有效缓解学校周边停车难问题。三是综合施治,在管理上做到精准到位。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管理,按照应划尽划原则,我局会同属地政府施划路内临时停车泊位2.6万余个,极大缓解了停车难现象,并持续组织开展违停清零行动,严查严治不在停车泊位停车、不按停车指示方向停车、骑压停车泊位线停车等乱停乱放违法,查处机动车违停12.7万起,拖移占用应急车道、盲道、消防通道违停车辆260余辆,清理居民小区、街面“僵尸车”480余辆,有力地规范了停车秩序。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随手拍四个方面建议,我们将认为:
一、关于“将小区内部和道路同时纳入到文明随手拍监管范围之内”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其中“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由于小区内部道路并非“道交法”所认定的“道路”范畴,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无管理职权,将小区内部道路“违停”纳入交通违法行为举报范围的做法也于法无据。所以现阶段暂不宜实施。为了加强小区停车管理,我局将积极向属地政府、市城管、市住建等部门建议,严格落实《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督促县区住建部门加强开发建设单位对地下车位只售不租行为的监督、管理、处罚力度;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将老旧小区停车位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合理增加小区车位供给,提高小区车位数量;推行部分道路分时停车、错时停车措施,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题。
二、关于“大力宣传和推广文明停车随手拍举报平台”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局对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应用十分重视, 2020年,开发应用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曝光、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等信息化系统,2021年,全力打造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中心,增设道路绿波带,破解交通拥堵问题,今年以来,在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委领导班子的关心和支持下,政府投入资金1.8亿,专门用于智慧交通项目建设,并将该项目列为2022年政府十大民生实事。该项目包括智慧执法中的“交通违法举报系统”,目前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立项,正在开展项目招标,预计2023年6月份完成投入使用。在未投入使用前,我局将通过交管“12123”、“连云港交警”微信、抖音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受理解决群众各类举报投诉。
三、关于“为减少争议,建议取消举报物质奖励”的建议
通过对省内南京、盐城以及省外济南等其他城市的调查了解,这些城市都采取对举报人给予物质奖励的做法,其中南京交警对“一键拍”车友及网友,有效举报交通违法视频给予每起50元至1000元的奖励,盐城对市民、单位及社会组织向公安机关举报或者提供的有关线索和拍摄交通违法证据资料,经查证属实的给予5至20元奖励,济南根据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种类,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罚的,给予举报人10元至300元奖励。通过对一些市民的走访调查,如果取消举报物质奖励,不利于调动广大市民举报的积极性。因此,综合考虑,我们认为,可以通过合理设定举报物质奖励,既能有效避免个别举报人以举报为谋利手段,造成不良影响,也有利于交通违法举报工作的正常开展,真正发挥实效。下一步,我们将借鉴南京、盐城、济南等地做法,积极向政府报告,建议将奖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随手拍顺利实施。
四、关于“交警部门在接到举报行为、在进行鉴别和处置后应及时向举报人给子回应受理情况,并鼓励市民继续为维护文明交通做出努力”的建议。
交通违法举报系统建成后,我们将制定一个完善的管理规章机制,从平台保障、对外宣传、受理审核、调查处理、信息反馈以及物质奖励等各方面,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我们畅通公安交管“12123”等沟通联系渠道,及时受理解决广大市民的咨询和建议。
连云港市公安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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