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42099号提案的答复

  • 时间:2023-07-19 11:49:54
  •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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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彦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防范房地产行业风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使用,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预防和减少房地产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住建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住建部《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结合本市实际,2023年4月我市出台了《连云港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法》,2023年5月我局会同市人民银行、市银保监局共同修订印发了《连云港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2023年6月我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区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的通知》。文件中合理调整了重点监管资金标准,优化了重点监管资金拨付节点,完善了预售资金审批,切实保障预售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支付条款审批拨付至项目合同收款方账户,实现专款专用,确保重点监管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二)定期摸排项目情况,确保排查到位

1.根据省住建厅要求,我局分别于2022年5月和7月对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并依托“江苏在建已售商品住宅项目信息系统”,各县区(功能板块)实时更新在建已售项目信息,及时掌握商品房销售情况。

2.充分发挥市房地产社会矛盾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定期开展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工作,及时梳理和掌握问题楼盘处置情况。

3.开展我市房地产市场调研工作,与市统计部门开展的居民购房意愿电话调查工作,根据影响居民购房的心理因素和政策因素,调查各阶层、各年龄段的购房倾向,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需求情况。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协调协作

定期召开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研究,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突出问题集中处理。

二、关于强化部门联动和风险预警的建议

(一)加强房地产市场预警监测。建立房地产大数据预警预测监测平台,加强房地产关键指标的动态监测,为分析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开展有效调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对明显偏离合理区间的县区进行提醒会商,更好地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

(二)推动保险保单替代现金保证金。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出台《连云港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细则》,推动房地产项目总包单位通过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代替直接存储现金。

(三)建立信用与保证金挂钩机制。引导房贷产项目总包单位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树立信用意识,加强信用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信用状况良好总包单位,按条件降低保证金存储比例或免除;对于存在拖欠工资、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总包单位,提高保证金存储比例,实行差别化缴存制度。

三、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经营性用地推介、做地工作力度。一是赴北京、上海、青岛等多地开展土地招商推介活动,实行差异化供地策略,吸引品牌房企打造一批环境优美、造型美观、安全舒适、绿色环保的新型高品质住宅项目,提高市区商品房住宅的品质和质量,保障市区改善性住房供给。二是督促各区、功能板块,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房屋征拆和地上物清理工作,加快推进土壤污染调查、考古调查等前置程序,推进净地标准全覆盖。三是不断优化升级现有系统,为数据的进一步互通共享提供技术保障。

(二)多次出台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2022年以来,为应对房地产市场下行、疫情常态化管控等影响,我市多次出台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一是2022年4月29日出台《关于促进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调整土地出让金、公积金贷款、预售规模、信用考评等6个方面政策。二是2022年8月8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在公积金贷款额度、基础配套设施、商品房预售、网上房展会等9个方面优化调整。三是2023年3月17日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关措施的通知》,实行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开展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精准购房补贴政策,市区(不含赣榆区)转让二手住房六个月内又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予以补贴一次应缴契税额的100%;对规上企业的产业工人和大专以上学历购房人购买首套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发放购房补贴,补贴额为应缴契税额的80%;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保函方式置换最高不超过30%的预售资金;延迟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限,从办理施工许可证放宽至第一次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纳。四是2023年6月25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挂钩的规定;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推进为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实行商转公贷款带押转贷办理模式;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由按年提取调整为可按年或按月提取;延长购房补贴和土地出让金缴交时限政策,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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