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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掌握对“非婚生育一个孩子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尺度?

来源:连云港日报 发布日期:2012-04-30 11:24 访问量:

    “非婚生育一个孩子的”应区分不同的情节对男女方分别征收,(1)对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生育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征收,对在生育前已领取了结婚证的不予征收。(2)对未达到法定婚龄同居生育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一倍征收。(3)对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生育的,若有配偶者没有生育过孩子,按两倍征收;若有配偶者生育过孩子,按“多生育”孩子数依照本条第三款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幅度征收。婚外异性系初次生育的,按一倍或者二倍征收。(4)对双方均为未生育过孩子的有配偶者同居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分别按两倍征收。(5)对双方均为已生育过孩子的有配偶者同居生育的,分别按“多生育”孩子数依照本条第三款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幅度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