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一、基本信息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二、部门信息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东海县和平西路106号退役军人分中心1楼西大厅优抚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春秋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5:0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
1.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
2.自退出现役后从未经组织安排或本人申请被录用到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
3.孤老或者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
五、办理材料
未就业和无社保证明或失业证明、近期免冠彩照(申请人自备)、户口本 (申请人自备)、身份证(申请人自备)、复员证或复员登记表(申请人自备)、个人书面申请(申请人自备)。
六、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上报审批材料、受理申请、审核申请人材料、报送上报机关审批、审批通过、通过下个月开始享受待遇
七、办理时限
八、收费情况
否
九、审批结果
证照
十、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第四十四条 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0527190
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728927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http://www.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1&iddept_yw_inf=11320722MB1885867K400052400400001&ql_kind=05&iddept_ql_inf=11320722
MB1885867K4000524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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