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领
一、基本信息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领
二、部门信息
石桥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赣榆区石桥镇兴桥路东文化广场一楼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咨询方式:0518-86811016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五、办理材料
(一)申请家庭(户主名义)书面申请
(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
(三)《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3份
(四)赣榆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授权书
(五)赣榆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请表
(六)低保对象承诺书
(七)行政村(居)委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表决结果上报表
(八)疾病、残疾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九)离异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十)家庭成员离家出走的,需提供村(居)证明
(十一)申请家庭成员及其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申请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有固定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固定单位打零工的需出具村(居)证明,并提供个人收入声明
(十二)镇、村公示
(十三)民政局审批通过后委托乡镇、村公示
六、办理流程
村(居)报送→乡镇受理、初审→公示→区民政局审批 →公示→ 发放
七、办理时限
村初审承诺期限:5日
镇复核承诺期限:10日
区审核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不包括7天公示时间)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6811016
监督投诉方式:0518-86811000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暂无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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