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过退休手续才发现还有外省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没转回来,还能办理社保转移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对于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对于已经办理退休资格审批手续但尚未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是可以申请将异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转入待遇领取地的。若退休人员已经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对其在外省缴纳的未归集到待遇领取地的个人账户资金,需由外省经办机构清退给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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