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指南
一、基本信息
迁移户口
二、部门信息
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人口支队
三、窗口办理
各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否
办理地点:各地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夏季:8:30-12:00,15:00-18:00;冬季:8:30-12:00,14:30-18:00)
咨询方式: 0518-81861150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群众
受理条件:在连居住、就业、就学等均可申请
五、办理材料
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申请投靠户口迁入时,需携被投靠人的申请、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双方身份证以及双方户口簿。
六、办理流程
携材料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
七、办理时限
自办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暂无
十、法律依据
《连云港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八条 外市常住户口人员,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户口迁入。
第一百零九条 外市公民因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申请户口迁入时,应向迁入地户籍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或者不动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二)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租赁私有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明由受理的租住地公安户籍派出所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查询打印。
第一百一十一条 申请投靠户口迁入时,应向迁入地户籍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
(一)被投靠人申请;
(二)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0518-81861150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投诉0518-81861150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暂无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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