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赣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单位概述
(一)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
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区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及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负责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办公信息
通讯地址:青口镇镇海路3号 |
邮编:222000 |
公开电话:0518-80629123 |
公开邮箱:gyqtyjr@163.com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三、领导分工
王维昊: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局全面工作。
马济涛: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优待抚恤、褒扬纪念,局机关日常事务,绩效管理、档案管理、值班值守、群团,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扶贫,依法行政、行政审批、平安法治建设、创文创卫,安全生产(网络安全)、机要保密等工作,牵头负责高质量考核。分管优抚科、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董站立: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党风廉政及纪检监察,军休服务和征兵等工作。分管安置科、军休所。
陆常青: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精神文明建设、舆论宣传、意识形态,拥军优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分管党建办、双拥办,联系抗日山烈士陵园管理处。
蔡冠勇: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信访稳定等工作。分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汪 亮:四级主任科员
负责重点任务推进、突击应急任务等工作,协助陆常青同志抓好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舆论宣传、意识形态等工作。
汪帮亮:工会主席、优抚科科长
负责优抚优待和关爱退役军人等工作,协助马济涛同志做好扶贫、工会和食堂管理工作,协助蔡冠勇同志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80629123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机构负责事项说明。
联系电话:80629155
(三)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
牵头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驻区部省市属及区级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0629127
(四)优抚科(拥军褒扬科)
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牵头做好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烈士评定材料的核报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退役军人舆论宣传工作;拟订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祭奠节日抗日山烈士陵园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0629125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8062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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