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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一次性抚慰金的发放

  • 时间:2022-11-08 11:15:51
  • 来源:东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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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烈士一次性抚慰金的发放        

事项类型:行政给付

行使层级:县级                          

是否网办:是

二、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东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主体编码:11320722MB1885867K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权利来源:上级授权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东海县和平西路106号退役军人分中心1楼西大厅优抚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春秋冬季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夏季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 18:00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1.逝者被评定为烈士;2.领取一次性抚慰金的人员为烈士遗属。

五、办理材料

(1)身份证,申请人自备1份;

(2)户口本,申请人自备1份;

(3)烈士证书,政府部门核发1份;

(4)资金分配协议,申请人自备1份;

(5)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1份;

(6)受托人证明,其他1份。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99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办理时间不包含依法进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 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所需的时间。

八、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否

九、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同意给付抚慰金

十、法律依据

《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96号)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向烈士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慰金,标准按照烈士死亡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倍计算。一次性抚慰金列入省财政 预算,据实核拨。一次性抚慰金参照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规定发给烈士遗属。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8-80527193        

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0527190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 0518-8728927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dh.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1&iddept_yw_inf=11320722MB1885867K432052402800001&ql_kind=05&iddept_ql_inf=11320722MB1885867K4320524028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http://lygdh.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1&iddept_yw_inf=11320722MB1885867K432052402800001&ql_kind=05&iddept_ql_inf=11320722MB1885867K43205240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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