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请将户口迁移(迁户)至本人其他合法稳定住所流程、手续
一、基本信息
公民申请将户口迁移(迁户)至本人其他合法稳定住所流程、手续
二、部门信息
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人口支队
三、窗口办理
各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否
办理地点: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夏季:8:30-12:00,15:00-18:00;冬季:8:30-12:00,14:30-18:00)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0518-81861150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群众
受理条件:在连云港有合法稳定住所
五、办理材料
(一)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含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私有房屋租赁合同)。
六、办理流程
到迁入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
七、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暂无
九、审批结果
暂无
十、法律依据
《连云港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 公民新增城镇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向任一合法稳定住所地户籍派出所申报户口迁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按本细则第十八条办理。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0518-81861150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投诉0518-81861150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暂无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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