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创建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建设创业型城市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3〕84号)精神,大力推进创业载体建设,帮扶劳动者自主创业和新创实体成长,充分利用社会各类资源,积极为初始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场所和创业服务,现就开展连云港市级创业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制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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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建设创业型城市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3〕84号)精神,大力推进创业载体建设,帮扶劳动者自主创业和新创实体成长,充分利用社会各类资源,积极为初始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场所和创业服务,现就开展连云港市级创业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制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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