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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家庭教育中心户”培树

  • 时间:2018-01-25 12:00:10
  • 来源:社保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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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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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儿童优先”原则,孝贤仁善、积极向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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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并热衷于家庭教育公益活动,或利用自身优势亲自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或积极配合家教专家(家教指导员)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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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谐稳定与安全,具有开展家庭教育知识讲座或亲子实践活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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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家庭教育工作常态化,一年至少开展家庭教育主题活动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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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辐射带动作用,在周围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儿童受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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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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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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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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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通知要求填报申报表格和附件材料。具体通知将发各县区妇联,并在市妇联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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