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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收费标准如何规定的?

  • 时间:2017-08-23 12:01:08
  • 来源:社保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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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80/件(含房屋权属证书费)。经济适用房、首次上市的房改房减半收取。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550/件(含房屋权属证书费)。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小微企业、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符合条件的初创中小企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免收。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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