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职称评定
1.分类:公共服务类
2.服务事项名称: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职称评定
3.服务对象:代理单位聘用的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4.起止时间说明(含法定期限、承诺时限):无
5.服务内容:为人事代理单位聘用并经考核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职称初定、评定手续。。
6.服务依据: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省政府第96号令)、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人事厅《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1999】99号)。
7.收费项目名称、标准:工本费20元。
8.联系单位: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
9.办公(办事)地址:朝阳东路22号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业务大厅5、6号窗口。
10.联系人:孙昊。
11.联系电话:0518-8580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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