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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职称评定

  • 时间:2017-08-25 12:00:00
  • 来源:社保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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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类:公共服务类

2.服务事项名称: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职称评定

3.服务对象:代理单位聘用的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4.起止时间说明(含法定期限、承诺时限):无

5.服务内容:为人事代理单位聘用并经考核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职称初定、评定手续。。

6.服务依据: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省政府第96号令)、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人事厅《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199999号)。

7.收费项目名称、标准:工本费20元。

8.联系单位: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

9.办公(办事)地址:朝阳东路22号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业务大厅56号窗口。

10.联系人:孙昊。

11.联系电话:0518-8580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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