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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 时间:2017-08-25 12:00:00
  • 来源:社保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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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类:公共服务类

2.服务事项名称: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3.服务对象: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且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4.起止时间说明(含法定期限、承诺时限):无

5.服务内容: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升其就业技能,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

6.服务依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历年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7.收费项目名称、标准:免费

8.收费依据:

9.联系单位: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

10.办公(办事)地址:朝阳东路22号 人才服务中心2号窗口

11.联系人:徐玉港

12.联系电话:0518-8581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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