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人才团租公租房集中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 时间:2023-08-22 15:34:36
  •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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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保障人才安居,优化营商环境,市住房保障中心从我市港城一品小区筹集一批房源,作为人才团租公租房供市区企事业单位租住使用。现征集市区各企事业单位人才实际租住需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房源概况

本批房源共87套,单套面积71㎡-79㎡不等,主要户型为一室一居。房屋为全新房源,已有基础装修,墙面乳胶漆、地面瓷砖;厨房油烟机、灶具、橱柜;卫生间洁具。家具及家电需自备。房屋租金标准:7.7元/㎡/月。

二、申请对象

1.不接受个人申请,仅面向市区范围内、对团租公租房需求超过3套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申请。

2.企事业单位安排入住的人群需符合市区公租房中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人员的准入标准(标准详见附件2)。

3.已享受人才公寓、共有产权房、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的人才禁止入住。

三、申报分配流程

(一)原则

以人定房,兼顾平衡。

(二)申报流程

1.预约需求。8月31日前,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需求计划,将三证合一证书、需求计划表(附件1)纸质盖章材料报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张成,电话:0518-85807005,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9-5号,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市人社服务大厅北侧跃层)。

2.安排计划。9月8日前,市人才服务中心会同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统筹安排分配计划并反馈各申报单位。

3.人员申报。9月22日前,各单位根据分配计划,按要求向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租住人员的申报材料及具体明细表。

4.审核分配。11月10日前,市住房保障中心联合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资格准入名单,核定分配房源。

5.办理入住。11月20日前,用人单位与连云港市房投集团签订合同,办理上房等相关手续。

四、职责分工

1.申报单位。负责人才团租公租房政策宣传、房源需求材料上报及职工个人材料的初审和汇总上报工作。

2.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才公租房需求预约材料受理工作,会同市住房保障中心做好房源分配工作。联系电话:0518-85807005;电子邮箱:gccrcyzsfwzx@126.com。

3.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团租公租房企事业单位职工申报材料的受理及复核工作。

4.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才团租公租房房源筹集、资格核准及分配统筹工作。联系地址: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联系电话:0518-85575006。

5.连云港市房投集团公司。连云港市房投集团作为后期运营管理部门,负责签订合同、办理入住及日常运营管理等工作。

五、相关要求

1.房尽其用。每套房屋至少居住2人,鼓励3-4人。用人单位可以滚动使用分配房源,补充调整新人员入住。

2.及时报备。具体入住名单由用人单位安排,并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备案。如有人员变化,及时提供变化人员的材料,并报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核准。

3.后续管理。严禁骗租、转租、冒名顶替等行为。如入住人才有购房或其他超出公租房资格的行为,承租单位应当主动报告市住房保障部门及运营管理部门,并限期要求入住人才退租。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年度审核,运营管理部门负责日常检查,各类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规定对个人和单位进行追责。

附件:

1.市区企事业单位人才公租房需求计划表

2.公租房资格准入条件

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8月21日

附件: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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