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住宅区“海玥名都”地名命名的批复
明发集团连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海玥名都”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赣榆区青口镇银滩路规划南延段东、和安湖公园南、G228国道(原S242省道)西、青口河北,宗地编号为NO.2017G04的住宅区命名为“海玥名都”。该项目占地504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774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总面积75580.3平方米,容积率1.498,绿化率36.8%,共建设17栋楼,3栋18层、2栋10层、11栋7层、1栋2层综合配套楼,共596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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