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23年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公示
根据《江苏省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工作方案》(苏统字﹝2022﹞68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的模范引领作用。经企业自愿申请、信用承诺,县区统计部门依据认定标准审核、信用审查、提出申请,市统计局复核认定形成本名单。现将拟认定《连云港市2023年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连云港市统计局书面实名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A楼410室
邮编:222000
监督电话:连云港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处 0518-8583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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