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一、基本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2、3、4、5、6号商事登记全科综合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00; 春秋冬季 :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0518-80568896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办理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1)申请 0.1工作日 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2)受理 0.1工作日 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3)审查 0.5工作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 0.1工作日 依据法定条件,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5)制证发证 0.1工作日 无
七、办理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营业执照
十、法律依据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十六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领取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四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第三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比照本条例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规定,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增补依据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0568896
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投诉:0518-80322000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0322000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hz.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79&iddept_yw_inf=11320706MB1812342L4000131005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06MB1812342L4000131005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
(https://www.jszwfw.gov.cn/jsjis/front/login.do?appMark=jszwfw&gotoUrl=aHR0cDovL2x5Z2h6Lmpzendmdy5nb3YuY24vanN6d2Z3L2JzY3gvaXRlbWxpc3QvYnN6bi5kbz93ZWJJZD03OSZpZGRlcHRfeXdfaW5mPTExMzIwNzA2TUIxODEyMzQyTDQwMDAxMzEwMDUwMDAwMSZxbF9raW5kPTAxJmlkZGVwdF9xbF9pbmY9MTEzMjA3MDZNQjE4MTIzNDJMNDAwMDEzMTAwNTAwMA==)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