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合理使用与保护耕地,提高和保护耕地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连云港市政府近日出台了《连云港市耕地质量管理办法》,并将于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共分四十六条,主要从目的意义、制定的原则、管理主题、职责权限、处罚及管理办法等方面来阐述。
本《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耕地质量建设与监测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将为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指明耕地质量建设工作方向,为耕地质量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保障。《办法》实施后,各级政府和农业等主管部门,将加强耕地质量保护的宣传力度,政府将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各级农业部门将立即开展耕地质量普查、建立耕地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优质高标准粮田,建立健全全市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市农业生产高效、生态、安全,实现全市农业可持续发展。(耕保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