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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校验

  • 时间:2022-11-08 11:14:01
  • 来源: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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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医疗机构校验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卫健委40号、41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夏季:14:00-17:00

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518-85868120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符合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条件。

五、办理材料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各年度业务工作总结、《校验期内医疗机构变更情况一览表》:包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与上一校验年度相比)、《校验期内医疗机构执业情况一览表》:包括校验期内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名称、床位开设及人员配备情况;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情况(下载附表填写)、《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一览表》(限制类临床应用技术)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4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十、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2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5868120
监督投诉方式:0518-85868016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218.92.61.141:8081/epoint-web-zwdt/epointzwdt/pages/onlinedeclaration_js/onlinedeclaratio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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