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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时间:2026-04-23 15:00:27
  •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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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一个自然年度内,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设置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的按照比例报销,设置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超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由个人自付。退休人员起付线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60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7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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