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一、基本信息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二、部门信息
灌南县卫健委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灌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咨询方式:0518-83220660
四、受理标准
受理条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的对象是:我县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领取的需持相关证明;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
五、办理材料
1、申请人《申请表》
2、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本人“一折通”帐号复印件;
4、结婚证(1994年2月1日《婚姻法》颁布前末领证的,由村民委员会出具事实为夫妻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独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经公安派出所核实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残疾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三级及以上。
六、办理流程
资格确认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的程序是: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审议并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镇政务服务中心初审并张榜公示10个工作日、报省、市级卫健委计生部门备案。独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镇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经公安派出所核实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残疾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三级以上。
七、办理时限
省级统一办理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发证
十、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3220660 监督投诉方式:0518-83896006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gn.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3&iddept_yw_inf=1132072433123280XM400052300500001&ql_kind=05&iddept_ql_inf=1132072433123280XM4000523005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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