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诊断技术服务
1.服务对象:高危孕产
2.起止时间说明(含法定期限、承诺时限):无
3.服务内容:产前诊断。
4.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法实施办法》。
5.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2010修订版)。
6.收费依据:《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2010修订版)。
7.联系单位: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8.办公(办事)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10号。
9.联系电话:0518-8583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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