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6月市环保局行政处罚情况
序号 | 被处罚单位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内容 |
1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违反环评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罚款44.2万元 |
2 | 连云港禾田化工有限公司 | 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及第二款 | 罚款12万元 |
3 | 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 | 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及第二款 | 罚款20万元 |
4 | 连云港市特别特生化有限公司 | 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 | 罚款10万元 |
5 | 连云港映山花化工有限公司 | 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 | 罚款20万元 |
6 | 江苏远征化工有限公司 | 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60万元 |
7 | 阮月锋 | 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12万元 |
8 | 连云港腾源化工有限公司 | 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及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106万元 |
9 | 窦文彬 | 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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