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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07-00305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7-04-19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十一五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07〕4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港市十一五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时 效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文件下载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十一五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十一五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连云港市十一五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

 

第一章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不断加强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建立适应环境监管需要的环境监测体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呼吸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江苏省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方案》(苏环委〔2003〕13号);《关于开展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环监〔2003〕38号);《2006-2007年江苏省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工作要点》(苏环监〔2006〕7号)。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构建先进实用、种类齐全的环境监测和预测技术装备体系,及时全面反映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现状,准确预警突发环境事件,为环境监测和预测现代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任务

1.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空气、水质、环境噪声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实行全市联网,发布全市环境质量日报,进行环境质量的预测预报。

2.建立全市环境安全应急监测系统,掌握全市风险源信息,配置相应监测设备,储备应急监测技术。

3.加强实验室基础能力建设,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以深度分析能力建设为重点,特别强化有机物监测和生物生态监测能力,配备国际先进技术装备;县级站以常规监测能力建设为重点,着力强化突发性环境污染监测及有机物现场监测和采样能力建设。

4.建立覆盖全市的环境监测数据快速采集、处理、评价、审核、传输、反馈和信息发布系统。

 

第二章  环境监测技术装备体系建设

 

一、建立全市环境自动监测系统

建成集水、气、声、污染源及相关的环境监测信息处理系统于一体的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成全面、及时反映环境质量状况的环境监测信息处理系统。通过监测信息处理系统及时、准确地获取自动监测系统的实时监测数据,建立监测信息的多媒体演示系统和对外发布系统,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市区在现有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在墟沟镇、大浦工业区、板桥工业园各新建一个监测子站;在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新建一个一类功能区监测子站。各子站在目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监测基础上增配臭氧和一氧化碳监测仪。

各县县城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系统,2008年前各县再增设一个子站。各子站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个参数配置仪器。

(二)环境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在市界断面、集中饮用水源地、入海河口进行水质连续监控监测,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和因灾害带来的损失。开展饮用水源水质状况的预警和预报,控制入海污染物总量。2010年前,在已经建成运行的水质自动站(小吴场水质自动站、灌南肖大桥水质自动站、灌云叮当河水质自动站)基础上,在东海新沭河大兴桥、赣榆绣针河省界、龙王河省界、赣榆县石门头河石门头桥、善后河龙苴大桥、临洪闸入海口、新沂河入海口、灌河入海口等8个断面建设水质自动站。

(三)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日排废水量100吨以上的企业,安装COD在线监测仪(或特征污染物在线测定仪)、污水流量计、等比例采样器、摄像头等以实施连续在线监控。20吨以上锅炉安装二氧化硫在线监测仪、烟气排放量在线监测仪,实施连续监控。建立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实现与省总控中心联网监控。

(四)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2007年—2010年,市区在优化布点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建设20个子站,替代原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

二、建立海洋及云台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

今后五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配合省中心卫星遥感监测,建成典型生态区域地面监测站,开展生物监测。

建成入海河口污染物排放量监测及指示生物监测指标体系,入海河口生物物种和生物量调查研究体系。

建成潮间带、滩涂生物物种和生物量调查监测体系,建立生物标志物。

建成云台山自然保护区生物物种和生物量调查监测体系。

建成生物体化学物质残留和底质、土壤污染物残留调查监测体系。

编制生态环境质量年度评价报告,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综合分析生态环境发展变化趋势,结合常规监测结果,分析生态环境质量变化原因,提出对策。

三、建立人居环境监测、应急监测技术体系

为保障全市居民享有健康安全的居住环境,今后五年,我市在国家统一的技术规范框架内,建立人居环境监测专业队伍,充实硬件和专业监测人员,形成人居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做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市、县环境监测单位适应应急监测现代化建设需要,建立应急监测技术体系。

四、建立现代化监测信息处理和报告发布系统

加强市、县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基础及深度分析技术装备投入,建立环境监测与信息专网、分布式与层次式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基于网络技术的信息发布机制,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及时、便捷的信息支持。

 

第三章  创新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和机制

 

一、强化对全市工业园区污染源的监督监测

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在工业园区特别是化工园区,设立派出机构。在做好日常监督监测工作的同时,强化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功能。

二、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环境监测投入机制

(一)加大政府投入。环境监测人员、业务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专项能力建设基金,每年从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加大饮用水源保护、生态、遥感、自动监测、农业面源调查、实验室深度分析等方面的投入。

(二)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建立和完善合理的环境监测价格体系,引导各种经济成分积极参与环境监测市场建设,支持各类环境监测力量围绕热点环境建设、生态市建设以及生物安全和遥感遥测等前沿领域加大投入。

三、强化环境监测的统一监督管理和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进一步强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全市环境监测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的地位和作用。逐步依法建立环境监测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和审查机制,加强对全市各监测单位、监测数据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组建以环保监测机构为主体,部门和社会环境监测力量适度参与的环境监测网络。整合环境监测的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监测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网络的整体功能。

 

第四章  保障措施

 

切实加强对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现代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全市环境监测、监管工作列入市、县政府环保目标责任状,加强考核检查,确保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一、机构保障

成立连云港市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市的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环保局分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现代化建设。

二、队伍保障

逐步建成符合现代化要求的环境监测人才队伍。根据监测工作的要求、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使用情况,科学制定年度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在人员编制限额内积极引进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对全市环境监测的机构、人员在待遇上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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