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府文件> 失效文件
索 引 号 k12498411/2006-00786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6-12-04
标 题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发〔2006〕22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港市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十一届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时 效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文件下载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十一届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连云港市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连云港市实现跨越发展、崛起腾飞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根据《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连云港市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

 

第一章  主要成就和发展环境

 

第一节  “十五”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我市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人才队伍结构不断改善,素质明显提高,整体实力持续增强,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加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一、人才总量持续增长。“十五”期间,全市人才总量以年均5.56%的速度持续增长,2005年末达到了23.00万人,人才总量已占全市人口的4.87%。其中,党政人才1.23 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7.41万人,专业技术人才12.93万人。

二、人才结构不断优化。全市具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数量,由2000年的0.45万人、2.88万人、6.21万人分别增加到2005年的0.63万人、4.19万人、6.92万人;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比重逐年稳步上升,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由2000年的4.00%增长到2005年的4.56 %。人才在所有制形式上的分布更加合理,非公经济组织人才由2000年的2.50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10.30万人,占人才总量的比重为44.78%。人才城乡结构差异逐步缩小。

三、人才素质显著提高。全市人才队伍的学历层次不断提高,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占人才总量的比重由2000年的44.60%上升到2005年的52.46%。高层次人才不断增长,到2005年末,全市各类高层次人才已达7141人,占人才总量的 3.10%。

四、人才机制逐步完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行了机关中层职位全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等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进了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改革;按照聘用制、岗位管理制和岗位业绩工资制的要求,推行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按照服务领域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手段现代化的要求,加强了市、县、乡三级人才市场网络和功能建设,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日益显著。

 

第二节  发展环境

 

今后五年,应对日益激烈的科技创新竞争,适应全市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的需要,加快把我市建设成为国际性海滨城市、现代化的港口工业城市、山海相拥的知名旅游城市,使连云港成为区域性的人才集聚中心,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一、国内外经济竞争迫切需要我市高度重视人才。当今,经济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网络化、科技竞争激烈化以及全球范围内的经济结构调整、知识经济初见端倪对人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已远远超过其它生产要素,综合国力的竞争更加倚重于科技进步和人才开发,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已经成为国家、区域竞争的焦点。

二、我市今后五年的跨越发展迫切需要人才的支撑。我市目前正处在一个由常规发展向跨越发展过渡的关键节点,一个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和市场化全面攀升的特殊阶段,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所急需的人才将成为人才开发的主要对象;推进跨越发展的发展型干部、适应国际性海滨城市需要的专业型干部、经营管理有方能创成大业的企业家、创新创业能力强的科技创新人才成为人才开发的重点。

三、我市人才结构性矛盾要求加快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目前,我市人才总量和质量偏低,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要求;人才与经济的良性互动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吸引、留住、用好人才的载体建设和政策措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有待于进一步营造等等。适应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的发展要求,大力培养高层次、紧缺人才,加快调整优化人才结构,已成为连云港人才开发的首要任务。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创新人才机制,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能力,激发人才活力,营造充满生机、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第二节  主要原则

 

一、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积极打破旧观念、旧体制、旧政策的局限,更新观念,改革体制,创新政策,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新型人才开发与人事管理体制。

二、坚持扩大开放的原则。主动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自觉融入全球人才资源开发大局,学习借鉴先进地区人才开发管理的经验,促进人才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坚持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服务意识,为“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四、坚持规范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人才管理相关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保障用人主体及各类人才合法权益,全力推进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匹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的人才队伍,实现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升,人才结构优化与经济结构优化同步提升,人才总量增长与人才素质优化同步提升,城市人才发展与农村人才发展同步提升,人才工作环境建设与人才社会环境建设同步提升,努力把我市建成区域性的人才集聚中心。

一、人才规模。“十一五”末,人才总量在全省省辖市中实现进位,在苏北鲁南地区实现进位,在沿海开放城市中实现进位,全市人才总量达34万人,年均增长8%以上,每万人口人才占有量达到680人左右。

二、人才结构。根据我市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制造业、重化工业、港口和现代服务业等建设需要,调整产业间的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十一五”末,高级职称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左右;经济建设一线人才占人才总量的比重达到55%以上;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占人才总量的比重超过65%。

三、人才素质。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创新能力,形成一支高层次、复合型、适应国际竞争的一流人才队伍。“十一五”末,全市人才队伍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重达到18%左右,高层次人才占人才总量的比重达到4%左右,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达到5%以上。

四、人才环境。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形成激励人才想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保障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

 

第三章  主要政策和措施

 

第一节  突出核心能力建设,推进整体性人才开发

 

一、加强党政人才的执政能力建设。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不断提高党政领导人才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分解落实省委“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全面实施 “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大力推行公务员网上定单式培训,进一步完善公务员个人学习登记、考核管理和培训激励制度。 “十一五”末,县处级以上党政人才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80%以上,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占20%以上,培养一支1000名左右的县处级后备人才队伍。

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经营管理能力建设。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把组织考核推荐和社会公开招聘结合起来,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培育和发展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拓宽人事人才服务范围和渠道,在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服务;通过实施政府津贴补助,引导企业培训人才,鼓励人才自主学习;完善考核机制,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证书制度和职业经理人持证上岗制度。十一五期间,重点培养造就30名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优秀企业家、300名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家和1000名科技创新型的特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建设。结合实施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333新世纪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和市“521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抓好创新型人才建设;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网上定单式培训系统,增加优质课件,促进个性化学习;认真落实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市级以上专家、重点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单位学术技术骨干,每年有1-2次外出参加学术交流的机会;健全完善专家体检、健康休养等制度,积极营造宽松的生活环境;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为重点,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十一五”末,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8万以上,形成一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四、加强技能人才的应用能力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培养技能人才,不断提高技术工人队伍的业务素质;健全技师考评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建立以职业标准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十一五”末,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0万人,其中,高级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万人。全市技能人才队伍中高、中、初级比例达到25:55:20。

五、加强农村实用人才的致富能力建设。结合村级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实施农村人才开发“十百千”工程,即“十一五”期间,各村、乡、县每年要分别扶持和培养10名、100名、1000名农村实用人才;加大政府资助力度,采取发放培训券等方式,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工程和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充分发挥农村人才信息技术促进会等行业协会作用,交流信息,培养人才;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办科研和经济实体,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形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相结合的新机制;加强农村实用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村实用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十一五”末,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2万左右,形成一支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第二节  健全引才机制,营造人才发展的新优势

 

一、重点引进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实施连云港市“322”人才引进工程,即“十一五”期间,每年引进本科学历人才3000 名、硕士学历或副高职称的人才200名、博士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20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编制和发布年度人才开发目录,指导人才引进工作;积极鼓励、引导用人单位通过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人才租赁、在外地设立研发基地等方式,灵活柔性引进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发挥好苏北引进急需人才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人才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岗位,提高人才引进的效率。

二、加快建立吸纳人才的绿色通道。一步完善人才引进的各项服务措施,简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手续,推行网上办理服务,实行高层次人才引进备案制、准入制;充分发挥人才引进“一站式”作用,实现人才引进及时办理;鼓励用人单位与考入重点院校或紧缺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签订委培协议;高层次人才可先到岗任职,后办理人事关系;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免费提供代理服务。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编制和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的限制,可以先聘后评或低职高聘。

三、提高引进人才的待遇。切实落实引进人才的各项待遇,及时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住房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和特殊津贴等;建立“人才公寓”制度,解决引进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问题;妥善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问题;扩大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范围并相应提高津贴标准,进一步解决好现有人才的相关待遇和保护措施。

 

第三节  创新用人机制,激发人才活力

 

一、完善人才选用制度。全面实施《公务员法》,完善公务员考录和调入机制,规范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绩考核和服务对象参与考核等制度;完善任期制、试用期制、辞职制、岗位聘用制和交流回避制度,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干部竞争激励和退出淘汰机制;在事业单位全面实施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等环节,形成人才能进能出、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的推荐、考核、评审办法,实施动态管理,打破终身制;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积极推行社会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进一步发挥专家在重大决策中的参谋咨询作用。

二、改革人才流动制度。消除各种体制性障碍,实现各类人才来去自由,自主择业。研究畅通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之间交流的渠道;以政策激励和市场机制引导人才向经济社会建设一线转移,进一步调整优化人才的地区、行业、产业分布结构,促进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完善公务员调任、转任、挂职锻炼制度,进一步促进党政人才跨部门、跨系统交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党政人才辞职创业。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侵害本单位经济技术权益的前提下,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和提供劳务等兼职工作

三、健全人才分配制度。企事业单位要引入市场工资机制,以人才的市场供求关系为指导,以人才所在岗位和工作业绩为基础,逐步形成以岗位工资、业绩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分配模式。鼓励事业单位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通过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年度奖励、风险收入等,合理拉大优秀人才与普通职工的工资收入差距;鼓励各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积极探索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技术转让收入提成、技术成果转化利润分成、特殊贡献分红等分配方式。建立产权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进行股权、期权激励。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兼职兼薪。

四、健全人才奖励制度。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政府奖励和单位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国家、省、市各类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设立连云港市“创新创业人才奖”,对在科技创新、创业创优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获得国家和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方面重要奖项的人才,除国家和省颁发的奖金外,同级政府按同等标准予以奖励。属于集体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获得奖金额不低于奖金总额的50%

五、健全人才保障制度。鼓励保险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合作研究开发融养老、医疗、健康、财产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组合保险项目,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服务,建立促进人才成长和流动的保障机制。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对核心人才、骨干人才、“柔性流动”人才进行补充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依托专业协会加强对自由职业者的职业服务和管理,完善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障政策,保障自由职业者的职业活动权益。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人事行政复议、公务员申诉控告等制度,切实保障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

 

第四节  坚持人才开放战略,加快人才国际化进程

 

一、大力引进国际化人才。积极加强与海外相关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有计划地组织用人单位赴海外招聘人才;整合海外人才信息资源,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不断创新引进海外留学人才的手段和方法,建立长效的海外留学人才联络机制和聘用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聘任海外留学人才担任技术领导职务、高级顾问或咨询专家;加大留学人员创业启动和科技活动资金帮扶力度,鼓励留学人员领衔承担国家、省、市重点科研开发项目、高科技攻关项目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投资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加强人才开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研究和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高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水平。

二、积极引进国外智力突出紧缺专业和优势产业,合理规划引智布局;积极吸引外国专家通过项目研发、技术咨询、学术交流、专业培训和举办讲座等形式参与我市开发;建立与国家引智项目相配套的地方资金补贴制度,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中青年外国专家来连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外国专家来连工作的行政许可手续;加强引智项目信息库建设,建立引智项目效益评估制度;拓展民间交流渠道,发挥社会中介、民间组织引进国外智力的作用。

三、加快国际化人才的培养进程鼓励有条件的在连高校围绕重点学科、专业,与国外同类强项学科、专业开展合作办学;推进培训机构的外向性,加大国际化培训的力度,创造条件筹建若干个国(境)外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同国(境)外培训中介机构的合作,选拔城市建设、行政管理、企业管理、资本运营、港口建设、海洋开发等相关人才到国(境)外培训考察,提升人才国际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利用自身优势派出培训团组,采取进修、实习、合作、研究和访问学者等形式进行中长期国(境)外培训。

 

第五节  优化人才成长环境,促进人才全面发展

 

一、建立统一开放、协调有序、运作高效的人才市场体系。进一步办好基础性、专业性人才市场,大力发展网上人才市场,尽快形成市、县、乡、行业等公共人才资源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的服务网络。建立人才信息管理协调制度,整合全市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科技等各部门的人才信息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的人才资源信息库。建立人才价格指导与人才市场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完善人才供求和价格反馈机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积极开展人才测评、人才派遣、薪酬设计、人才选聘等个性化服务项目,探索建立人才诚信体系和薪酬评估咨询体系。加强区域性人才交流与合作,健全与苏北、鲁南、陇海兰新沿线和长三角地区等城市接轨的人才资源共享体系,进一步加快区域性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依法管理人才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中介机构作用,努力创造公平竞争、有利于人才市场发展的环境。

二、构建完善的人才继续教育体系。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形成终身学习的理念。整合教育、文化、科技等资源,构建市、县(区)、乡镇(街)、村(居)四级教育网络,形成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完善培训登记制度,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健全培训评估机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各类教育资源投入继续教育,加快继续教育社会化、市场化进程。

三、全面提高地方高等院校的办学实力。以地方高校为依托,发挥高校在人才建设的辐射、引导和带动作用。整合地方教育资源,引进国内名牌高校与我市高校联合办学,进一步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渠道。以高校实习基地为依托,优化调整学科专业,加强校企合作,大力实施产学研结合。支持淮海工学院建成“江苏海洋大学”;努力提高连云港师专、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电大的办学层次;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及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办好五年制高职的基础上,向高职院校方向发展。

四、加强各类人才载体建设。依托开发区、临港工业区、农业科技园等各类园区,围绕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海洋化工等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吸纳各类人才的承接载体,推进临港沿桥地带的企业集群和人才集聚。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在建好现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扩建站工作,扩大进站人数,同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博士后产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基地。落实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创业中心)各项优惠政策,努力扩大进园企业数和留学人员数,发挥其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充分发挥博士联谊会、人才学会在招才引智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各类人才到基层单位开展技术咨询、项目对接和成果转让等活动。

五、优化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研究制定符合本市特点和实际需要的人才工作管理办法,创新政策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人才工作政策环境。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引导全社会形成人人立志成才、人人都能成才的社会舆论导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不仅要给予重奖,还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真正营造出“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搞好环境保护,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展有连云港特色的城市文化,加强诚实守信道德教育,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为各类人才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第六节  加强组织管理,确保人才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

 

一、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把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解决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人才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听取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二、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做到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三、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投入。积极推动人才投入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进程,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企事业单位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融资、社会募捐和外资利用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体系。设立“市人才资源开发资金”,用于人才引进、培养以及奖励为人才队伍建设做出重大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财政部门要将人才资源开发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财力增长相应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