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9-00082 |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09-06-12 |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09〕71号 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根据中央、省统一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 ||
| 时 效 |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根据中央、省统一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国兵 市财政局局长、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副组长:潘 硕 市纪委常委
沈未忠 市审计局副局长
成 员:王东升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魏 琪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党组书记
钱光杰 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
宋雅波 市公安局纪检组长、督查长
袁亚南 市财政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武 江 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许重伍 市国税局副局长
宋云山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张如冰 连云港银监分局副局长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袁亚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纪委
负责“小金库”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党政纪处理。
二、市财政局
负责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违反财政法规的处理处罚工作;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工作。
三、市审计局
负责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违反财政法规的处理处罚工作。
四、市委组织部
负责对有关责任人的组织处理工作。
五、市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各新闻单位做好“小金库”治理的舆论宣传工作。
六、市公安局
负责“小金库”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处理工作。
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负责涉税问题的查处工作。
八、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监分局
负责协调督促各商业银行配合账户清理及重点检查工作,对专项治理中涉及的账户查询、资金冻结和划转等事宜依法及时办理,积极配合对“小金库”举报线索的核查取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