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3-00066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03-05-21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制止封建迷信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03〕8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由市民政局、文明办、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文化局七家单位联合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制止封建迷信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希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制止封建迷信活动的意见殡葬改革工作是党和政府积极倡导并推行的一项社会改革工程,是移风易俗、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举措。 | ||
时 效 |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制止封建迷信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由市民政局、文明办、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文化局七家单位联合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制止封建迷信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希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制止封建迷信活动的意见
殡葬改革工作是党和政府积极倡导并推行的一项社会改革工程,是移风易俗、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目前殡葬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在农村骨灰装棺土葬较为严重;非法公墓建设屡禁不止;遗体运输市场混乱;丧事办理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较为普遍;社会上有人公开制售幂币、锡箔、纸扎等迷信用品,有的装神弄鬼骗取钱财;有的闲散吹奏人员参与殡葬活动,甚至跳脱衣舞唱黄色小曲等;部分乡镇殡改人员执法不严,存在以罚代法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增加了群众办理丧事的经济负担,而且一定程度上污染了社会环境,损害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为落实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改革旧的丧葬习俗,清除丧葬活动中的不良风气,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深化殡葬改革、制止封建迷信活动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禁骨灰装棺土葬。连云港市是全面火葬区,本市行政区域内公民死亡后,除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外,其它公民的遗体一律实行火葬。遗体火化后,骨灰处理应当少占地或不占地,主要方式有:在乡镇、村指定的场所平地深埋不留坟头;存入骨灰堂;撒入大海;安葬在公墓内或以树代墓等法律允许的其它方式。严禁骨灰装棺土葬。对骨灰装棺土葬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国土等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依法强制执行。
二、严禁生产和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各地要加强丧葬用品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销售锡箔、冥币、纸扎等迷信用品和土葬用的棺材。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迷信用品在集贸市场销售的查处力度,对少数屡教不改违犯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严惩。
三、严禁各类封建迷信活动。各地要从净化社会风气、减轻群众负担出发,从源头上制止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办理丧事中都不得搞看风水、出大殡、攀阴亲、烧纸扎、烧冥币、撒纸钱等封建迷信活动。任何人不得从事封建迷信职业活动,对巫婆、神汉、阴阳先生要加强教育,责令其停止封建迷信活动。
四、严禁民间闲散吹奏人员参与殡葬活动。近年来,民间闲散吹奏人员参与丧葬活动愈演愈烈,且有农村向城镇发展的趋势。吹奏人员在参与丧葬活动中,漫天要价,吹奏曲目混乱,喜哀不分,甚至演出一些不健康的节目;有的大搞封建迷信活动,严重损害了精神文明建设,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各地文化、民政、工商部门要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禁民间闲散吹奏人员参与丧葬活动。城镇居民在家中从事丧葬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播放哀乐。
五、严禁非法公墓建设。凡未经省批准擅自改变公益性公墓性质或擅自建立公墓对外经营的均为非法公墓。非法公墓的建设,不仅擅自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而且破坏了生态环境,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各地民政、国土、工商等职能部门要本着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对非法公墓查处力度,并依法给予取缔。
六、严禁无牌无证或报废改装车辆从事遗体运输服务。殡仪馆是专门从事遗体运输的服务单位,其它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上述服务业务。目前我市从事尸体运输的个体车辆近百辆,大多数车辆是无牌无证或报废改装车辆,存在着严重的事故隐患,从业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各级公安、交通、殡葬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对无牌无证或改装的接尸车辆进行查处,同时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对维修企业的监管,禁止擅自进行车辆改装。
七、严禁以罚代法,树立依法行政形象。目前我市殡葬管理工作中存在着执法不严和滥用罚则的现象,部分乡镇殡葬管理人员,对丧事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行为用简单的罚款方式加以处理,必须加以纠正。各级殡葬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上,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各县区文明办、民政、公安、工商、国土、交通和文化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努力营造深化殡葬改革,制止封建迷信活动的社会氛围。坚持教育与管理、疏导与禁堵、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并重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教育渠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丧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及其意义,大力宣传移风易俗的新典型、新风尚、新形象。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起模范带头作用,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连云港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连云港市民政局
连云港市公安局
江苏省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
连云港市交通局
连云港市文化局
二○○三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