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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05-00331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5-10-12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05〕16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 效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文件下载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2005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十二日

 

 

 

2005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2005年10月)

 

为营造整洁、有序、靓丽、文明的城市环境和热烈、友好、开放、合作的办会氛围,全面迎接2005(第七届)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更好地展示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特制定以下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环境整治

(一)整治范围:对城区主次干道、街巷、居民区、城郊结合部、机场、车站、进入市区及各旅游景区(点)道路沿线市容环境和市县交通干道沿线、农洽会参观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对农洽会会场、会议代表团驻地周边及重点路段环境进行重点整治和保障。

1.市区重点整治58条道路、14个广场及12个景区(园区)周边环境,具体如下:

新浦地区:海宁路、朝阳路、海连路、解放路、人民路、幸福北路、盐河路、南极路、海昌路、通灌路、青年路、大庆路、建设路、巨龙路、苍梧路、郁州路、瀛州路、学院路、科苑路、东盐河路、港城大道(新浦段)、花果山路、陇海步行街、龙河(市民)广场、人民广场、新世纪广场、郁洲广场、滨河广场、幸福广场、凌州广场、海宁广场、渔湾景区、东磊景区等23条道路、8个广场和2处景区。

海州地区:幸福路、新建路、海宁西路、海连西路、朝阳西路、盐河南路、瀛州南路、新海路、江化北路、南北大街、东风路、花园路、新牛公路海州段、朐阳门广场、秦东门广场、孔望山景区、石棚山景区、桃花涧景区等13条道路、2个广场和3个景区。

连云地区:海棠路、中山路、大港路、中华路、海滨大道、国展路、院前路、西园路、东园路、港城大道(连云段)及平山转盘、西大堤及东西入口广场、核电南路、连高公路、国展中心广场、连岛景区、宿城景区、高公岛景区等13条道路、3个广场和3处景区。

开发区:黄河路、昆仑山路、珠江路、长江路、松花江路、新光路、泰山路、梅花路、开发区西入口广场、出口加工区、宋跳高新技术开发区、大浦化工区等8条道路、3个工业园区和1处广场。

云台山景区:花果山景区及进山道路。

2.四县重点整治县城主次干道、广场等重点地段,市县间交通干道、城郊结合部以及各县景区、度假区内外道路及周边环境。

(二)整治保障时间(环境整治分为二个阶段):

1.整治提高阶段(9101020),在文明城市创建环境整治的基础上,结合迎2005年世界旅游日中国主会场庆祝活动、迎国庆、迎十运环境整治工作,提高环境整治标准和整治要求。

2.重点管理保障阶段(10211026),对市容环境实施重点管理,确保会议期间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

(三)整治内容、标准及职责分工

1.集中整治违章占道。全面清理城区主次干道、窗口地段流动摊点、店外经营、占道堆放、占道修理加工、超出店门窗外摆放物品和展示商品等现象。经批准设置的摊点群应达到“四有四统一”标准,做到设施整洁美观。非机动车规范停放,达到整齐、有序。(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景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工商局)

2.拆除城区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设、违章搭建。市区在9月底前实施完成第三批拆除违法建设任务,清理平整第一批、第二批违法建设拆除现场。及时清除道路两侧及其交叉口视觉范围内各类临时违章搭建。(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景区管委会,城管局)

3.集中整治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对违章设置、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整治;对残破、缺损、陈旧的户外广告设施及店招店牌进行维修、更新。清理违章发布的过街横幅、门头横幅、墙体横幅、护栏及隔离栏横幅。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景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公安局)

4.加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切实加强各旅游景区(点)、居民区、农贸市场、城郊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主次干道实行一日两清扫、全天候保洁;整治、取缔散倒垃圾点;做好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池、房)、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设置、更换、修复、清洗工作,新增一批垃圾桶、果皮箱。(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景区管委会,市城管局、交通局、国土局、建设局、工商局)

5.加强沿街建设、拆迁工地管理。沿街建设、拆迁工地须设置景观围墙封闭,硬化工地出入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扬尘污染,无运输渣土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污染道路现象。(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景区管委会,市建设局、拆迁办)

6.综合治理“三乱”小广告。集中清除建(构)筑物立面、各类公共设施“小广告”污迹;加大对制假、办证窝点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景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工商局、城管局,各通讯经营单位、沿街建筑物及设施的主管部门)

7.加强道路交通秩序和设施管理。机动车无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现象,机动车和行人各行其道,文明行车、文明行路;无农用车、畜力车进城现象;刷新道路标线,刷新各类护栏、隔离栏,更换、修复缺损的交通设施,各类公交车车体整洁,交通岗(亭)、公交站亭、交通标示牌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海通集团)

8.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化养护管理。路面平整,无坑凹、积水现象;路牙整齐完好,无缺损、歪钭现象;各类窨井口(盖)完好,无破损、隆起及凹陷现象,路灯完好率达标。对缺损的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更换、修复,对人行道板坑洼不平的进行整修,对道路两侧裸露地面实行硬化或绿化,对绿带(地)进行修剪,清理杂草和垃圾。对变电箱、信箱、路牌、指示牌等及时进行刷新。(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景区管委会,市建设局、交通局、国土局、民政局、邮政局、供电公司及相关单位)

9.加快城区刷新美化和夜景亮化项目建设进度。对主次干道陈旧建构筑物实施刷新美化。采取措施,推进尚未完成的楼体刷新、夜景亮化项目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景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各相关部门)

10.重视景区环境整治。重点抓好各景区进区道路、出入口、景区内部的环境整治,切实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对景区内经营摊点实行集中、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市旅游局、景区管委会)

11.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及河道治理抓好噪音污染、油烟污染、施工噪音扰民等环境污染的有效监控、治理;及时清理市区河道、水面、涧沟漂浮物,定期调水冲污。(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景区管委会,市水利局、环保局、城管局)

12.加强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对算命、占卦、强讨现象的整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局、城管局)

二、环境渲染

(一)环境渲染重点区域及形式:环境渲染的重点区域主要包括城区主要道路、广场、窗口繁华地段及会场周边、高速公路进城入口、空港、码头等。白天以临时性户外广告、摆放鲜花为主进行环境渲染,晚间以城市空间亮化、楼体亮化和户外广告设施、霓虹灯亮化为主进行夜间景观环境渲染。

(二)环境渲染项目

1.临时性户外广告渲染:在主要道路、广场、窗口繁华地段及会场周边设置气球、拱门等(见附表)。

2.夜景亮化渲染:开启所有城市空间照明灯光设施;开启已建成的楼体亮化设施、户外广告及霓虹灯亮化设施;开启市民广场、滨河广场、核电专家村、国展中心广场及开发区西入口喷泉。

(三)渲染时间:所有气球、拱门等临时性户外广告渲染项目于10月21日前全部设置到位,各亮化设施自10月21日至10月24日开灯亮化,具体亮化时间为每天18:30至22:30。

(四)环境渲染职责分工:气球、拱门等设置任务由农洽会组委会、各区政府、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赞助,施放工作由市气象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摆放鲜花由各区政府、市建设局负责;空间亮化设施、沿街楼体亮化设施、户外广告设施、门面橱窗、店字招牌等设施的维护和亮化由产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区政府和市城管局负责督促检查。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政府、市各相关部门要成立迎农洽会环境整治保障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计划,精心组织,确保环境整治和环境渲染任务的落实,达到预期效果。

(二)明确职责分工,注重协作配合。环境整治和环境渲染工作面广量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部门多,持续时间长,各县区政府、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保证、配合联动的原则,加强环境保障工作的协调,主动配合,按各自的工作职责和承担的任务,做好环境整治和环境渲染相关工作。

(三)认真进行督查。市城管局作为环境整治和环境渲染的综合指导、协调部门,要对照环境整治、渲染要求,积极进行督查推进,督促相关县区、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确保环境整治和环境渲染任务的落实。市建设局在做好具体承担的环境整治和环境渲染任务的同时,负责对市区鲜花摆放任务的督促落实。市气象局负责对市区气球设置任务的督促落实。

10月20日前后,市政府将组织对各单位环境整治、环境渲染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检查。

附件:2005年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环境渲染任务表

 

 

 

 

 

 

附件

 

2005年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环境渲染任务表

 

地区

渲染项目

数量

设 置 地 点 及 责 任 单 位

设置时间

督查单位

新浦地区

拱门

5

市民广场1座、龙河广场1座、苍梧绿园1座,(市建设局)

人民广场1座(市农业局)

滨河广场1座(新浦区政府)

10月21日至10月24日

市城管局

气球

16

市民广场4只、龙河广场4只、苍梧绿园2只,(市建设局)

滨河广场2只(新浦区政府)

人民广场4只(市农业局)

10月21日至10月24日

市气象局

鲜花摆放

10万盆

龙河广场、市民广场、苍梧绿园、人民广场、滨河广场、盐河桥、贾圩桥(市建设局)

10月21日

市建设局

连云地区

拱门

5

平山转盘1座、海洋公园1座、院前转盘1座,(连云区政府)

国展中心广场2座(开发区管委会)

10月21日至10月24日

市城管局

气球

16

平山转盘4只、海洋公园2只、院前转盘2只,(连云区政府)

国展中心广场8只(开发区管委会)

10月21日至10月24日

市气象局

鲜花摆放

7万盆

平山转盘、国展中心广场、海洋公园、院前转盘(连云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月21日

市建设局

海州地区

拱门

1

朐阳门广场(海州区政府)

10月21日至10月24日

市城管局

气球

4

朐阳门广场2只、朐阳门2只(海州区政府)

10月21日至10月24日

市气象局

鲜花摆放

2万盆

朐阳门广场、秦东门、新海转盘(海州区政府)

10月21日

市建设局

开发区

拱门

1

开发区西入口(开发区管委会)

10月21日至10月24日

市城管局

气球

4

开发区转盘(开发区管委会)

10月21日至10月24日

市气象局

鲜花摆放

2万盆

开发区转盘(开发区管委会)

10月21日

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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