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7-05020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8-14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连云港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联席会议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7〕11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发〔2017〕1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苏政传发〔2017〕208号)文件精神,加强对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我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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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17〕115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连云港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联席会议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发〔20171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苏政传发〔2017208)文件精神,加强对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我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召 集 人:项雪龙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召集人:尹哲强  市政府副市长

          王友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志伟  市建设局局长

          苏卫哲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农工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学明  市规划局局长

成    员:王玉祥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党建办主任

          吴克典  市文明办副主任

          董  旭  市委研究室副主任

          王洪波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宣  冰  市发改委副主任

严道连  市经信委副主任

齐  文  市规划局副局长,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管委会副主任

程作龙  市城管局副局长,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叶劲松  市民政局副局长

周文玲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孟年  市国土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徐传东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永昌  市建设局副局长

吴亚东  市交通局副局长,市交通工程建设处(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

李  筠  市农委副主任

董一洪  市水利局副局长

周  霞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柏银枝  市旅游局副局长

李  洪  市金融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孙志伟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王洪波、周文玲、李筠、齐文、程作龙、徐传东、王永昌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连云港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

  

 

附件

 

连云港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 市城乡建设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协调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方案制定、试点开展和面上推进工作。做好跟踪服务和指导。推动相关工作和项目聚焦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2. 市委组织部:推动富民党建“六百行动计划”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统筹融合、互促互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优化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配置,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体系。联系相关领域专家人才服务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3.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弘扬文明乡风。培育富有地方特色的新乡贤文化,鼓励支持新乡贤积极参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4. 市委研究室:配合相关部门深化专题研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优化政策供给和服务。做好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相关会议筹备和市委领导同志相关文稿起草等工作。

5. 市委农工办:研究三农支持政策,探索有利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体制机制,推进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村改革聚焦特色田园乡村先行先试。结合实施富民党建“六百行动计划”,引导农民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新型农村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6. 市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农口相关中央、省级和市级预算内投资,统筹运用并重点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推动相关工作和项目聚焦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7.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提升互联网+”发展水平。推动相关工作和项目聚焦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8. 市规划局:牵头做好规划编制设计引导、技术支持,着力强化村庄规划编制的跟踪服务和指导,指导编制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村庄规划,保护和塑造特色风貌。

9. 市城管局: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筹、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进一步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做好特色田园乡村长效管护工作。

10. 市民政局:推进特色田园乡村社会治理。创新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村规民约建设和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加强民主协商,保障村民知情权,引导村民有序参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11. 市财政局:落实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县区建立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投入机制。

12. 市国土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和引领。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鼓励和指导基层盘活利用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和空闲农房用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组织和指导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指导监督农村不动产登记。

 13. 市环保局:协同有关部门推进特色田园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针对特色田园乡村特点保护、修复、提升乡村自然环境。推动相关工作和项目聚焦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14. 市交通局:优化公路、水路和铁路等交通规划布局,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规划有效衔接。指导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提升交通建设品质。建设农村物流站点,完善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体系。

15. 市农委:指导制定现代农业产业规划,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培育发展特色农业,完善涉农产业体系。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壮大职业农民队伍,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6. 市水利局:协助开展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做好与水利规划衔接。推动相关工作和项目聚焦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17. 市文广新局:充分挖掘乡村历史文化、民俗民间文化和地域特色文化,做好文化的传承发展和保护利用。指导基层开展农村文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18. 市旅游局:结合“百个旅游富民特色村”创建,引导有条件的乡村培育发展特色旅游。引导完善道路连接线、旅游指引标识牌、旅游厕所等旅游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做好旅游相关业务指导服务工作。

19. 市金融办: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信用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服务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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