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 2021-04-30 08:40:09 字体: [ ]

(2021年4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 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g.gov.cn;政务新媒体:我的连云港客户端(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下载);

2. 现场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档案馆(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72号)、市图书馆(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中路6号)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获取相关信息;

3.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公报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频道“政府公报”专栏查阅,纸质公报可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连云港市高新区凌洲东路9号)查阅

4.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市政府办公室受理机构为政务公开处

受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1807房间;

受理时间:8:30-12:0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8-85831098。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22006。

传真号码:0518-85832112。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联系电话:0518-85831098;传真号码:0518-85832112;电子邮箱:lygzwgk@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557968001116.png

国家文件
省级文件
市级文件
市政府工作机构及职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2019-04-02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9-04-0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2011-07-25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1-07-22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0-09-30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失效文件
市政府召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推进会
时间: 2022-07-26 08:44:47 阅读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连云港日报

24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士光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推进会,深入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部署安排,加快推动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全面提升全市本质安全水平。市领导杨新忠、宋波、朱兴波、韦怀余出席会议。


在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后,马士光指出,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压紧压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马士光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以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来我市驻地督导为契机,深化思想认识,把握督导要求,提升工作效能,确保相关工作经得起看、经得起问、经得起查。要推进隐患整改,以各级督导发现问题隐患为重点,坚持“一患一策”,完善工作台账,保证整改质量,建立工作机制,推动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同时要吸取外地有关事故教训,及时查找、举一反三,确保相关风险可控、隐患清零。要深入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整治事项及各县区、各行业领域具体工作特点,紧盯重点任务、找准关键环节,精准排查、严格执法,坚决杜绝事故发生。要提升基层基础水平,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同时要复制推广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极端天气预报预警,深刻总结“6·24”“7·20”强对流天气教训,及时做好风险区域群众撤离和灾后重建工作。要根据市情实际,针对石化钢铁产业、危化品车辆、海上作业等方面,建立专家发现和解决问题工作机制,同时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前置专业救援队伍,确保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