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20-0301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0-08-04
标 题 市政府关于印发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扶持政策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发〔2020〕6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现将《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扶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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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扶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4日


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

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扶持政策

为加快推进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集聚创新资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高技〔2017〕1863号)、《中国科学院、江苏省连云港市共建江苏中科院能源能动中心协议》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现就扶持该项目建设制定如下政策。

一、扶持政策适用范围

本政策扶持的项目特指国家发改委批复的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大科学装置)。政策扶持的人员包括:中国科学院以挂职、借用方式到江苏中国科学院能源动力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江苏能动中心)参与装置建设工作的科研、管理人员,江苏能动中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人员及合同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扶持政策实行时间:从国家发改委概算批复起至 2024 年底。

二、支持项目建设期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

给予部分人员及运行经费支持,人员经费按照每年不高于 200人、人均 22.43 万元/年,运行经费按最高 1400 万元/年标准,每年最高补助共计 5886 万元。市财政局、市开发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45%:55%)。市财政局会同市开发区核定每年人员经费及运行经费,按照实际核定额度给予拨付。

三、设立大科学装置研发及奖励专项资金

每年度设立 1000 万元大科学装置研发扶持专项资金,其中600 万元用于试验装置建设过程中关键技术攻关、配套零部件合作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支出,400 万元用于科技成果转化、招商绩效奖励等支出。江苏能动中心采取项目申报等方式申报研发和奖励专项资金,市开发区有关部门按照省、市相关主管部门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确定研发和奖励项目内容和补助金额,市财政局、市开发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项目资金。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等部门积极向省对口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四、建立项目经费保障机制

江苏能动中心每年 10  月份上报下一年度预算,由市开发区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原则上江苏能动中心年度支出不超出当年预算。市财政局会同市开发区建立项目经费保障方案,会同市开发区和市相关部门制定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和项目单位沟通,准确掌握项目经费支出计划和支出情况,及时拨付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市财政局要加强和省级财政部门沟通,确保上级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五、试点人才特区

(一)人才界定。人才界定为以下类型:

1.江苏能动中心建设大科学装置需要的事业编制人员、项目聘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关专业的急需人才;

2.中国科学院以挂职、借用等方式到江苏能动中心建设大科学装置的科研、管理人才。

(二)人才评聘。江苏能动中心事业编制在原 50 个基础上,可根据装置建设运行需要由市开发区适时增加。江苏能动中心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可自行组织招聘考试,拟进编人员由江苏能动中心向市开发区备案。中心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设置特设岗位,用于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特设岗位不受常设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特别优秀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和层级限制,直接申报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经考核认定的职称与评审通过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市人社局向省人社厅争取将部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江苏能动中心。

对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的人才,如主持带有科研经费的各类项目,经人才本人申请,可以优先聘为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生导师,江苏海洋大学将优先安排研究生给其指导。

(三)社会保障。本科、硕士、博士以及正/副高级人才,均参照企业同等条件人才的标准享受购房券、月生活补贴。符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政策》规定的人才,按照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支持江苏能动中心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为人才购买商业保险。高层次人才可办理人才服务金卡。引进的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落户。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的人才子女可不受学区限制,由市教育局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到幼儿园、小学、初中、四星级以上高中就读。其他人才子女可免试就近(单位或常住所任选其一)入园、入学,优先安排到优质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

(四)人才招引。江苏能动中心成立专家委员会,制定大科学装置建设需要的人才招引程序。引进人才由江苏能动中心提出申请,市人才办每年给予定量名额。江苏能动中心按照“花果山英才计划”各类项目评定标准拟定资助人选后,提交市人才办审核。市人才办出具确认意见后,即可享受市“花果山英才计划”支持。江苏能动中心人才申报市级人才项目不占用市开发区名额,市开发区人才计划可参照市级人才计划评定程序执行。

六、保障公用配套和办公生活设施

(一)按需保障水电气。装置建设运行所需的水电气,由市开发区会同市自来水公司、市供电公司、新奥燃气公司负责接入并按需保障,涉及建设资金由市开发区承担。装置发电上网事宜由市发改委会同市供电公司做好对上争取协调工作。

(二)高标准建设硬件设施。按照国际标准配套建设办公生活设施,为装置用户及项目建设运行人员提供高标准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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