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21-00491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1-11-08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海州区茶叶产业协会作为连云港云雾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的批复 | ||
文 号 | 连政复〔2021〕2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推荐连云港市海州区茶叶产业协会作为连云港云雾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的请示》(连农〔2021〕1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复〔2021〕26号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海州区茶叶产业协会作为连云港云雾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的批复
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推荐连云港市海州区茶叶产业协会作为连云港云雾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的请示》(连农〔2021〕1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推荐连云港市海州区茶叶产业协会作为连云港云雾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具体承办连云港云雾茶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工作。
二、你局要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控制和特色品质保持,推动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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