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2498411/2026-00058 |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6-05-20 |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海州区板浦镇详细规划的批复 | ||
| 文 号 | 连政复〔2026〕16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关于海州区板浦镇详细规划的批复 |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复〔2026〕16号.pdf |
连政复〔2026〕16号
市政府关于海州区板浦镇详细规划的批复
海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上报的《关于提请批复〈海州区板浦镇详细规划〉的请示》(海政发〔2026〕3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上报的《海州区板浦镇详细规划》。
二、本次详细规划内容分为板浦镇镇域单元层次详细规划和镇区街区层次详细规划,单元范围为板浦镇镇域,总面积约80.13平方公里;镇区范围东至新G204和天池路、西至长深高速和朱城路、南至善后河、北至永平村蒋跳自然村,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面积约6.50平方公里。
三、你区要加强指导规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实施,维护好详细规划的刚性管控要求,提升我市规划管理水平。在下一阶段的规划实施中,要依据规划确定的控制原则和各项技术指标,严格控制好各项用地及建设;合理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加强规划范围内生态环境的保护;处理好土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四、经市政府批准的《海州区板浦镇详细规划》是指导片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你区要会同板浦镇政府加强规划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规划实施。规划内容如需变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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