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5-01-26 03:14 访问量:
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提请市政府核发江苏龙大沁侬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的请示》(连农〔202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颁发江苏龙大沁侬食品有限公司(位于灌云经济开发区水利南路11号)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批准号:苏连屠准字12号,定点屠宰代码:A12030501。
二、请你局根据生猪定点屠宰相关管理规定,引导企业强化诚信自律,规范生产经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切实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