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09-00171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9-06-25
标 题 市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发〔2009〕9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9]47号),经研究,决定将灌云县板浦镇划归海州区管辖;同意将新浦区宁海乡划归海州区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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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09〕90号

市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9]47号),经研究,决定将灌云县板浦镇划归海州区管辖;同意将新浦区宁海乡划归海州区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海州区行政区域面积282.09平方公里,人口22.8万人,辖3个镇、1个乡、4个街道办事处;灌云县行政区域面积1775.25平方公里,人口102.53万人,辖7个镇、11个乡;新浦区行政区域面积415.19平方公里,人口43.78万人,辖2个镇、2个乡、6个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海州区、灌云县、新浦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中涉及的人、财、物等问题,确保平稳过渡,确保社会稳定。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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