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9-00171 |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09-06-25 |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 ||
| 文 号 | 连政发〔2009〕90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9]47号),经研究,决定将灌云县板浦镇划归海州区管辖;同意将新浦区宁海乡划归海州区管辖。 |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连政发〔2009〕90号
市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9]47号),经研究,决定将灌云县板浦镇划归海州区管辖;同意将新浦区宁海乡划归海州区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海州区行政区域面积282.09平方公里,人口22.8万人,辖3个镇、1个乡、4个街道办事处;灌云县行政区域面积1775.25平方公里,人口102.53万人,辖7个镇、11个乡;新浦区行政区域面积415.19平方公里,人口43.78万人,辖2个镇、2个乡、6个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海州区、灌云县、新浦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中涉及的人、财、物等问题,确保平稳过渡,确保社会稳定。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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