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车主名下车辆互换号牌
一、基本信息
同一车主名下车辆互换号牌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三、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晶路1号综合楼业务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2:00 13:00-17:00
咨询方式:0518-12123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同一人名下车辆号牌互换
五、办理材料
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两辆机动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
(二)两辆机动车属于同一号牌种类;
(三)两辆机动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两辆机动车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申请前,应当将两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两车的号牌、行驶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以互换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牌号码。
六、办理流程
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两车的号牌、行驶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七、办理时限
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
八、收费情况
号牌费:100元/副;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
九、审批结果
暂无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4号令第十至第十七条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1212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暂无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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