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经营许可
一、基本信息
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经营许可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19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
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1号城管局一窗受理(连云港市连云区栖霞路111号)
徐圩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3号城管大队窗口(徐圩新区合作路100号)
海州开发区:海州开发区香湖路昊海大厦一楼
连云开发区:连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大厅行政审批局 5号窗口(板桥工业园祥和路22号 )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05室(黄河路43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夏季:下午:14:00-17:00)
咨询方式:
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19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 电话:80201212
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1号城管局一窗受理(连云港市连云区栖霞路111号)电话:81888152
徐圩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3号城管大队窗口(徐圩新区合作路100号) 电话:82256170
海州开发区:海州开发区香湖路昊海大厦一楼 电话:80530938
连云开发区:连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大厅行政审批局 5号窗口(板桥工业园祥和路22号 ) 电话:80328609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05室(黄河路43号) 电话:82340579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办理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个人)
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
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经营许可申请表
告知承诺书 (仅适用自贸试验区和扩大试点地区范围)
六、办理流程
申请-决定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临时摊点设置证
十、法律依据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地铁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经营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5868087
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电话投诉:0518-85868016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