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诉,过了申诉期仍想申诉该如何申请
一、基本信息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诉,过了申诉期仍想申诉该如何申请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三、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瀛州南路126号,海州三大队内。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咨询方式:0518-12123,0518-85150122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暂无
五、办理材料
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六、办理流程
到事故对策大队提起申请
七、办理时限
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八、收费情况
暂无
九、审批结果
暂无
十、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一款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二款规定: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12123
监督投诉方式:0518-1212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暂无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