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我区出台办法规范乡街政法委员管理
日前,连云区委政法委出台《连云区乡街政法委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层面明确了政法委员“怎么选”“干什么”“怎么干”和“如何管”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乡街政法委员管理,充分发挥乡街政法委员在统筹基层政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推动乡街政法委员专职化。
明确选配标准,任用标准“高”
《办法》从政治素养、工作能力、专业标准、廉洁自律四个方面对乡街政法委员选拔配备标准进行了明确。始终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要求被选拔的干部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对熟悉政法工作、了解基层情况、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部优先,对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者政法综治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优先。
明确职责清单,工作任务“明”
《办法》紧贴《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明确乡街政法委员在乡街党(工)委领导和区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上级党委和政法委有关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工作;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统筹基层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工作;完善基层政法工作运行机制等11项工作职责,为乡街政法委员开展工作列出任务清单。
明确制度机制,管理体系“顺”
《办法》从召开乡街政法委员工作会议、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开展纪律作风督查、进行专项巡查、组织集中教育培训、严肃追责问责等方面着手,建立健全乡街政法委员政法工作例会制度、重大事项请示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纪律作风督查制度、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工作追责问责制度“六项制度”。有效激发乡街政法委员职能作用发挥,逐步形成上下贯通、权责明晰、运行顺畅的工作体系。
明确考评办法,述职考核“严”
《办法》确定,对乡街政法委员的考核分为实绩考核和综合评议两部分,实绩考核与年度党建综合考核相结合,综合评议主要通过采取年度述职、民主测评、谈话了解等方式,邀请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干警代表、乡街领导干部、综治专干、网格员等参加进行综合评价,增强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实效性。此外,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办法》提出,考核结果将同时抄送区委组织部门,对连续3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格次的,优先向组织部门推荐提拔使用。对考核结果为后进格次的,由区委政法委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2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后进格次的,建议组织部门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调整。
《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动党管政法向基层延伸的一大创新举措,是持续激励政法委员主动作为、担当善为的内生动力,是全面提升基层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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