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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我区发放全市首张“房票”

  • 时间:2023-02-03 09:35:36
  • 来源:赣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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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上午9点,在青口镇西关南路建设工程房屋征收项目签约现场,开出了赣榆区住宅房屋征收“房票”政策推行以来全市第一张“房票”。据了解,我区在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政策,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将给予“房票”购房使用金额部分最高20%的购房奖励。

一大早,青口镇市民李广志和家人就来到西关南路房屋征收指挥部,凭借不动产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协议书》,并办理了房屋征收项目被征收房屋交验单,顺利领到了一份面值884213元的房屋征收“房票”。

李广志告诉记者,作为全市第一个拿到“房票”的市民,心情很高兴,自己“房票”面额88万多,用“房票”购房又增加19万多(根据政策奖励),现在他已经在21世纪小区选好了新房。

据了解,西关南路建设工程房屋征收项目共39户在征收范围内,其中住宅38户、非住宅一户。目前,该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这项惠民工程实施后,片区交通状况、环境面貌必将有一个质的提升。区住建局负责“房票”安置的房源筹集工作,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原则进行公开征集,建立“房票”安置的房源库,定期公布房源信息。目前,我区已有2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房票”政策,征集房源2500余套。

在桃李书院销售部,售楼主管祁康宁告诉记者,将会全力做好营销服务工作,承诺对“房票”使用者和普通购房者一样,享受一样待遇,公平公正,同时欢迎广大“房票”使用者自愿前来选房购房。

据了解,出台的《关于在赣榆区房屋征收中丰富实物安置提供多样化选择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房票”面额、使用范围、期限以及“房票”奖励和众多优惠政策。如自出具“房票”之日起3个月内购房网签的,一次性给予“房票”购房使用金额部分不超过20%的奖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载明被征收人凭“房票”购买商品房的,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按相关税收政策,享受房屋征收税费减免。

区住建局党委委员、人防办公室副主任孙璐表示:去年以来,全国房地产市场进入周期性调整阶段,很多城市探索实施“房票”安置政策,将“房票”安置作为一种补充安置方式。我区认真落实省政府一号文件精神及市“房票”政策,结合赣榆实际,本着确保被征收人“权益一分不少,安置方式多样化”的原则,2023年1月4日赣榆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在赣榆区房屋征收中丰富实物安置提供多样化选择的实施办法》。此次,我区第一张“房票”正式发放,并将在西关南路建设工程、原海洋局地块改造工程、海城片区改造工程等三个项目中试行。施行“房票”政策将进一步拓宽我区房屋征收的安置渠道,满足被征收人安置多样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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