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农村社区“一委三会”治理工作规范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年12月15日15:30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民政局党委成员、副局长叶劲松
发布人: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军,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处处长刘圆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李子龙
发布议题:介绍制定《“一委三会”治理规范》的总体考虑、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
叶劲松:媒体界的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连云港市农村社区“一委三会”治理工作规范新闻发布会。
近日,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了《连云港市农村社区“一委三会”治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一委三会”治理规范),为推进“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规范运用、切实提升基层社区治理水平提供方向指引和政策支持。今天,起草规范的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一委三会”治理规范,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介绍出席新闻发布会的领导同志: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军,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处处长刘圆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李子龙。我是市民政局党委成员、副局长叶劲松,今天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新华网、连云港发布、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等。
今天发布会的议程主要有两项:第一项议程请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军同志介绍制定《“一委三会”治理规范》的总体考虑、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第二项议程答记者问。
首先,请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军同志介绍介绍制定《“一委三会”治理规范》的总体考虑、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
陈军: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今年10月15日连云港市民政局、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农村社区“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标准化规范》地方标准,这是江苏省第一个农村社区治理地方标准,标志着我市社区治理进入了新的阶段。下面我就《规范》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等,向媒体朋友介绍如下:
一、《规范》的起草背景和起草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落实党和国家的要求,我市从创新村级治理机制入手,探索创新了“一委三会”村级治理模式,经过10余年的培育、发展和深化,“一委三会”村级治理模式,已逐步趋于成熟和完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委三会”这一创新也得到了民政部、省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民政部《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简报》2次专刊推广连云港经验。“一委三会”先后被评为全省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省社会治理十大创新成果、省现代民政创新成果、省首批优秀法治实事项目,“一委三会”的社会影响和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扩大。经多年的实践证明,“一委三会”村级治理模式也有助于破解基层组织弱化、民主协商方法不完善、群众参与渠道不畅通、权力运行监督乏力等难题,是实现党的领导、村(居)民自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的有效路径。2018年底“一委三会”治理模式在全市城乡社区实现了全覆盖,解决了基层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局在调研中发现“一委三会”在基层的运用,仍然存在工作职责不清晰、运作程序不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亟须改进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定、民事民办”,做大做强社区治理现代化的连云港模式。2019年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一委三会”标准化建设,“一委三会”标准化项目列入2019年连云港市标准化试点项目。在《规范》文本的起草过程中,市民政局成立调研组,深入乡村调研,反复讨论商议,分县乡村多个层面组织座谈讨论,形成文本初稿。市民政局先后两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2次征求县区、乡镇(街道)、村意见,1次征求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等4个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作修改完善后,最终通过江苏省民政厅、南开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海洋大学、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的专家审查。于10月15日正式发布,11月1日正式实施。
二、《规范》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
《规范》的制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苏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编写。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有机结合,针对“一委三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职责不清晰、程序不规范、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从职责定位、操作程序、评价指标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形成了简单易懂、便于操作、可供评价的规范标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连云港特点。
《规范》共有基本要求、村党组织运行规范、村民议事会运行规范以及评价规范四个部分。
其中,第一部分基本要求,主要从“一委三会”的内涵、“一委”和“三会”的定位、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运行依据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提出了村党组织在“一委三会”治理模式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领导并支持“三会”开展工作。“三会”之间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的关系。
第二部分村党组织运行规范,主要从村党组织的运行原则、运行要求,以及如何领导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对党组织提出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议事协商、民主监督工作,带领“三会”成员定期对本村重点对象、重要事务进行了解,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做到“三知三提”(提户知人、提人知事、提事知情),落实村干部坐班值班、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等要求。同时为了更加突出党组织对农村社区治理工作的领导,还明确了村党组织成员要通过民主程序担任“三会”的主任。这些都为村党组织在“一委三会”中应该怎么做,明确了路径。
第三部分村民议事会运行规范,可以说,在“一委三会”治理模式中,村民议事会是主要创新点,作为村民日常协商议事的组织形式,可以最大程度地吸纳村民的意见,通过解决村民身边的“小事”来回应诉求并取得群众的认可,最终通过“汇民意”来凝聚合力以推动村庄的发展。所以对这部分规定的相对较细、较全面。这部分主要从议事会的组成与管理规范、议事的原则、流程和要求等方面作出具体规范。这部分有以下几个亮点:亮点一是明确了非本村户籍的村民议事会成员的推选程序,拓宽了议事会成员的来源渠道。亮点二是明确了村民议事会的议事范围,解决了基层反映议事会“议什么”的问题。但这个议事范围只是粗线条的,《规范》还同时要求各个村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要在市级议事清单的基础上,每年年初根据本村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村年度议事清单并予以公示,确保议事无“遗漏”、群众都知情。亮点三是明确了村民议事会议事应坚持依法依规,讨论协商村民自治事务及其达成的结果,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侵害村民的合法权益。亮点四是明确了议事应坚持大事大议、小事小议的原则,涉及全村事务的议题,由本村五分之四以上议事会成员及利益相关方参加;涉及村民小组事务的议题,由本村民小组的议事会成员、村“两委”中的议事会成员及利益相关方参加,其他小组的议事会成员可不参加会议,使议事更具有灵活性。这些亮点使得议事会操作起来更加指向明确。
第四部分评价规范,主要从“一委三会”的评价组织、评价方式、评价流程、评价要求和评价指标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通过这些规定使评价更可操作、可落地,同时也更能促进基层实实在在运用“一委三会”。特别是针对基层反映不知评价哪些内容的问题,我们在这部分制定了“一委”和“三会”四个具体评价指标,每项指标都表明了分值,便于评价时对照这些指标逐项打分。其中,考核指标中重点加上了村民对“一委三会”知晓率、满意率这一项,旨在推进考核从定量考核转为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引导基层在运用“一委三会”过程中更加注重群众的满意度,保障群众的信息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运用评价,切实解决基层对“一委三会”治理模式用与不用一个样、用好与用坏一个样的问题。
《规范》为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定、民事民办”,进一步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治理体系,做强社区治理现代化的连云港模式,提供了基本遵循。为推进乡村善治,助力我市乡村振兴提供了路径。希望记者朋友们能够多宣传我们的政策和具体举措,鼓励和带动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我市乡村治理工作。谢谢!
叶劲松:下面,进入媒体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朋友有序提问。
记者:《规范》的制定经过了哪些程序?《规范》的发布对我市标准化工作有何影响?
李子龙: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地方标准制修订的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对连云港市农村社区“一委三会”治理工作规范进行了立项、公示、审查,以连云港市地方标准公告(2020年第1号)于2020年10月15日正式发布,11月1日实施。该标准从立项到制定发布历时近一年,将“统一、简化、协调、优化”的标准化原理与全市社区治理工作融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通过调研走访、专家论证、多方征求意见、集中审定等程序,切实确保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这是我市乃至全省首个发布的社区治理类地方标准,是在“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全市全覆盖基础上的创新提升。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进一步推进“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在基层落地落实,促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对推动我市社区治理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该标准的发布,也进一步推进了我市标准化工作从产业领域全面扩展到社区治理、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对市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推动作用。相信该标准的实施,一定会使“一委三会”这个连云港社区治理模式,走得更远、更好。
记者:《规范》内容具体、程序规范,如何保证基层运用真落地、见实效?
刘圆圆:“一委三会”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落实。我们将紧盯《规范》落实全过程,推进基层会用、真用、实用。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利用好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契机,切实把“一委”和“三会”人员选准用好、把班子选优配强。二是加大培训宣传。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广泛组织开展《规范》学习培训。借助连云港民政“两微一端”等平台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知晓率。组织策划一些有分量、有深度的专题报道、系列报道,通过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一委三会”的实践,激发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村民自治的热情。三是强化督查评价。市、县(区)、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按照《规范》制定的“一委”和“三会”具体评价指标,对基层“一委三会”运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对于得分低于70分为不合格,责令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并再次检查直至合格。把群众满意度纳入评价指标,通过督查评价倒逼基层真正运用,确保“一委三会”治理模式落地见效。
记者:《规范》的实施对推进我市社区治理工作,将产生哪些成效?
刘圆圆: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实现制度化领导。“一委三会”治理模式把村(居)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纳入自治体系,党组织成员经选举程序进入议事会、监委会,主导平时重大事项的协商和监督过程,掌握了村(居)务运行的主导权。通过做好民意征集、民意反映、民意保障工作,成为带领群众、团结群众、服务群众的核心,通过组织功能转化,实现党心和民意有效衔接。二是推动群众参与村庄治理,密切了干群关系。在当前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难以频繁召开的情况下,实施“一委三会”治理模式,按照“大事大议、小事小议”的议事原则,使议事时间、程序和参加人员更加灵活、更具有可操作性。监委会也把单纯的事后监督变成全过程监督,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能够更好的得到落实,原来村干部与村民之间存在的隔阂状态,也因“一委三会”的实施而变的融洽,从“一旁看”的心态转变为“一起干”的实际行动,干群关系更加紧密。三是有利于及时解决矛盾,强化了执行与监督。凡是村民关心或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都可以被纳入议事的范畴,这些事务往往是矛盾点,将这些事务公开化并且放置在公共的平台上进行协商,有利于宣传政策、化解矛盾,同时也有效制约和防范村干部办事不公和乱作为,促进了农村社区治理水平的提升。本着“村民事村民议,大家事大家办”的原则,近年来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兴办公益事业、化解矛盾纠纷等诸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助推农村社区化解各类焦点问题矛盾千余起,有力促进了传统社区管理向现代社区治理的转变。
叶劲松:感谢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对我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各位的热情关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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