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科技局新闻发布会(2015年12月23日)
主持人:连云港市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赵厚峰 12月23日下午,连云港市科技局在连网演播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第一阶段主要是是解读科技创新券相关政策;第二阶段解读《市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2015-2020年)》。
主持人:(赵厚峰)各位媒体朋友们:欢迎大家参加市科技局组织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是市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赵厚峰,这位是市科技局副调研员王璟祥、这位是市生产力促进局局长郭卫东、这位是市科技局产学研合作处主持工作的副处长孟庆欢。
主持人:(赵厚峰)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第一阶段主要是是解读科技创新券相关政策。下面首先请璟祥同志给大家解读科技创新券相关政策。
王璟祥: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科技创新券是将政府的财政奖补资金化为“有价证券”,以无偿资助的形式向科技园区、高校院所、科技服务机构、企业发放,对上述单位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产生的费用进行适当补助,是以主要服务中小企业创新需求为基础的一种新的政府投入政策。其主要特点是资助门槛低、普惠性强、资金后补助以及申请和兑现程序简单。今年11月,我市向352家企业和15家科技孵化器发放科技创新券3605万元,为了让广大企业了解科技创新券兑现的相关政策,下面我对创新券政策的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
王璟祥:一、2014年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情况简介。2013年12月,省政府举行苏北科技与人才支撑工程启动大会。会上下发了《加快推动科技资源向苏北集聚的意见》。 2014年,作为贯彻该意见的具体措施,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从苏北科技专项中新增3000万元,在苏北五市开展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其中我市获得省拨资金600万元。2014年10月,我市首次向203家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1880万元;2015年7月,对其中的122家企业兑现科技创新券经费637.47万元,其中从未获得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中小企业占兑现企业总数的23.23%。
王璟祥:二、2015年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相关情况说明。2014年我市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成绩得到了省科技厅、财政厅的肯定,2015年度我市获得省拨资金700万元,加上市级配套资金,我市可用于兑现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类)资金在1000万左右。我市结合科技资金的改革,以及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需求,完善了相关实施细则,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券对企业创新、科技创业、机构服务、产学研合作的引导作用。
王璟祥:(一)发放额度。发放总额度:3605万元。其中向企业发放科技服务类创新券3455万元,向创业孵化类发放科技创新券150万元。(二)发放对象和主要用途。1、发放对象。主要为市内中小微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园区管理运营机构。2、发放标准:A. 科技服务类:支持对象为市内中小微企业,体现低门槛、普惠性。其中,2015年新成立企业一次发放5万元,其他企业一次发放10万元。B. 创业孵化类:支持对象为各类科技孵化器、创客空间和科技园区管理机构,每家发放10万元。3、主要用途。A. 科技服务类。对相关企业购买高校院所、第三方独立科技中介机构科技服务(包括科技咨询服务、分析测试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等)的费用支出进行补助。B. 创业孵化类。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客空间和科技园区管理机构举办的各类创业服务活动产生的费用进行补助。
王璟祥:(三)工作程序。1、创新券的发放程序(1)市科技局发布科技创新券申领通知,明确创新券的发放、使用范围和使用比例等有关要求;(2)申领单位通过科技创新券网上平台提出创新券申请,审核通过后,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网站公示,之后在网上发布发放额度通知(目前此项工作已经结束)。2、审核兑付程序(1)网上填报。持券单位通过在线填报科技创新券兑现项目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2)县区初审。县区科技部门对企业网上填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正式受理后,申请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纸质材料按照企业承诺书、信息表、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并报到所在县(区)科技部门,县区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汇总上报至市创新券营运管理中心。(3)市创新券营运管理中心会同市财政局,对受理兑现的项目引入第三方进行评审。(4)市创新券营运管理中心根据第三方评审意见,确定兑现方案,报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会商同意,经公示后,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下文确认兑现金额。(5)申请兑现单位凭确认文件到财政局部门办理兑现手续。3、兑现时间2016年一季度发布兑现通知,兑现持券单位2015年产生的费用。
主持人:(赵厚峰)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
媒体记者:(连云港日报)2015年持券企业最多可以兑现金额是多少?
孟庆欢:科技创新券主要兑现企业和孵化器2015年产生的费用,持券单位兑现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的一半,且不超过发放的创新券金额。
媒体记者:(连网)2015年持券企业兑现不满额,剩余金额2016年如何兑现?
孟庆欢:2015年科技创新券兑现的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购买科技服务的费用。2015年持券企业兑现如果不满额,创新券剩余部分自动清零。2016年市创新券营运中心将重新向申领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
媒体记者:(连云港电视台)申请兑现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郭卫东:(1)科技服务合作合同或协议;(2)已支付相关费用的发票和项目支出财务凭证;(3)成果证明材料:例如查新报告、检测报告、技术咨询报告等附件。
主持人:(赵厚峰)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新闻发布会第一阶段到此结束,接着我们将举行第二阶段。
主持人:(赵厚峰)各位媒体朋友们,下面我们解读《市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2015-2020年)》。这位是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苗泉处长,这位是市科技局高新处主持工作的副处长杨全。近期,为积极落实国家、省对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关要求,我市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2015-2020年)》。下面,首先请杨处长对文件进行解读。
杨全: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12月7日上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2015-2020年)》(审议稿),该《实施方案》近日将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下面,我重点从3个方面向大家解读一下。
杨全:第一方面,出台背景。今年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发展“众创空间”,为创业创新搭建新平台,随后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3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全面部署建设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6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明确了96条政策措施,要求全方位有针对性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5月4日印发《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2015-2020年)》(苏办发〔2015〕34号)并随后对方案进行了任务分工,要求各地加强对创新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部署,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市领导第一时间做出批示,市科技局牵头与人社局搭建起草班子,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和先进地区经验,制定出台本《实施方案》。
杨全:第二个方面,《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扶持政策和组织实施四个部分。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众创空间在省级以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实现全覆盖;创业导师达100人,集聚创业人才超过10000人,孵育出创新型小微企业1000家,成长出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天使投资基金规模达3亿元;完成创业培训3万人,创业带动就业8万人;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在组织实施中提出要加大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要狠抓推进落实,各地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加大督查考核力度。要努力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力度,促进形成政府鼓励、社会支持、大众积极创新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
杨全:下面我从四方面,为大家简要介绍《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和扶持政策。一是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实施众创空间建设行动。要求各地突出产业导向,顺应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创业新趋势,结合各自产业特点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省级以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要利用现有孵化载体、闲置厂房等进行改造,合理布局发展符合自身需求、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支持、引导骨干民营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按市场化机制创办众创空间。发挥传统孵化器在基础设施方面和众创空间在专业服务方面的互补优势,促进深层次融合发展,建立“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产业孵化链,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对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国家级认定的,分别补足到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对众创空间专业服务设施建设运行相关费用、举办各类公益性创业服务活动费用等,按照科技创新券政策给予补助。二是加快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实施创新创业主体培育行动。提出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在连高校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开办创业讲坛,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允许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在连创业;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管理改革,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机制,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鼓励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等担任创业导师,为创客提供创业辅导,形成创客、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的互助机制。鼓励各地区对众创空间的房租给予适当补贴、对众创空间孵化科技型企业的成效给予一定奖励。市创业引导资金对入驻众创公寓的创客每人每月提供最高300元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6个月;各类人才领办和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按照不超过1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房租(摊位)租金和水电费补贴。对进入众创空间创业的创业者,按规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10万元以内部分按规定给予贴息,超过10万元部分不予贴息。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67%社会保险补贴;以企业名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
杨全:三是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实施创新创业服务提升行动。提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工商注册流程,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加快建立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资源向全社会开放的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管理咨询、融资担保等服务。通过立体实施众扶,集聚创业创新合力,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加快发展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研发设计、科技咨询、科技信息、科技金融、技术转移转化、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加强对创新创业项目和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快发展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科技金融组织,扩大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大力推广“苏科贷”等科技金融产品。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快设立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缓解种子期、初创期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进一步完善支持众创空间建设、科技创业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扶持政策。对“苏科贷”、“人才贷”贷款基准利率上浮部分由财政给予一定的贴息。设立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引导众创空间、投资机构等建立天使投资基金,鼓励天使投资人和天使投资机构加大对早中期、初创期企业的支持。进一步落实好国家、省针对小微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150%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等重点科技政策的落实力度。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原则上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四是营造创新创业文化。实施创新创业文化营造行动。提出要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鼓励社会力量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办好连云港创新创业大赛,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各类赛事活动,为投资机构与创新创业者提供对接交流平台。对获得国家、省、市组织的创业大赛奖项并在连云港登记注册经营的创业项目,给予一定资助和创业扶持。支持开展各类公益讲坛、创业论坛、创业培训等活动,丰富创业平台形式和内容。
杨全:第三个方面,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发展众创空间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力抓手。《实施方案》关于建设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内容丰富、政策饱满,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我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营造优良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我市将成立推进大众创新创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按照任务分工加快推进落实,努力在“十三五”期间营造宽容失败、敢于创新创业的氛围,真正让创新创业从小众走向大众,形成政府鼓励、社会支持、大众积极创新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
主持人:(赵厚峰)下面,各位记者朋友们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
媒体记者:(苍梧晚报)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发展的整体情况如何?我市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苗泉: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在全社会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的背景下,我们人社部门和科技部门共同牵头起草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2015-2020年)》文件,目的就是要营造更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发展。目前我市已经建成创业孵化基地82家,(其中省级基地8家,市级基地35家),入驻企业7853家,成功孵化企业6033家,带动就业6.1万人。形成了政府主导型、合作运营型、市场主导型等多种开发运营模式。
苗泉:今年以来,我们通过整合资源、集约建设、政策、资金扶持,发挥已有创业基地的示范带动效应。开办了“创业咖啡”、创业大讲堂、创业明星评选等一系列创业活动20余次,创办了大学生村官创业学院,在创业基地形成创新创业氛围和效应,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可以享受的扶持政策:1、享受国家、省、市为扶持创业者所制定的一系列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2、享受孵化基地和创业服务指导机构提供的生产场地、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创业指导、创业培训、项目推荐、社保政策咨询、证照办理等方面的服务;3、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优惠政策,贷款的最高上限为300万元,其中200万元以内的,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其中100万以内全额贴息)4、对入驻孵化基地的新办企业,吸纳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给予1-3年岗位补贴,以及以企业名义缴纳的全额社保补贴。5、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初次创业企业,可以按照不超过1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房租(摊位)租金和水电费补贴。谢谢大家。
媒体记者:(连云港日报)众创空间在北京、深圳等地已兴起多时,新闻中也喜闻乐见。众创空间它的具体功能定位是什么?我市众创空间建设目前是什么现状?
杨全:国家科技部在《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中提出,众创空间作为针对早期创业的重要服务载体,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等共同组成创业孵化链条。主要功能是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以专业化服务推动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态。基本特征为:低成本服务、便利化条件、全要素融合和开放式平台。众创空间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有效满足网络时代大众创新创业需求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发展。我市众创空间建设处于刚起步的阶段,一些先行先试的创新创业集中区众创空间建设也初见成效,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众创空间、市高新区科创城“港城创客之家”、淮海工学院大学科技园“山海经创客家园”3家众创空间均已进入实质运行,近日通过了省级备案;猴嘴街道众创空间12月1日实现挂牌营运;市科技局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领创空间已启动建设。此外,市高新区科创城、东海水晶文化创意产业园、灌南硕项湖电子商务创业孵化中心获批为省级众创集聚区建设试点。总的来看,目前众创空间还是政府为主导投入建设的居多。《实施方案》出台后,各地将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社会力量为主,采用市场化机制发展众创空间,鼓励和支持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众创空间。到2020年,全市将建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 谢谢!
主持人:(赵厚峰)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来参加今天的发布会。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支持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加快全市转型升级步伐。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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