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连云开发区“集中批”改革赋权事项业务指导工作的通知

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6-06 12:00 访问量:

连云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连云经济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为推进开发区涉企投资审批扁平化、便利化,市、区两级赋权事项已下放至开发区管委会集中行使,其中市级83项行政审批权、区级37项行政审批权和287项行政处罚权。为有力保障开发区赋权事项“接得住、用得好”,现就做好赋权承接业务指导工作通知如下:

1.切实做好赋权的承接和使用。连云经济开发区要高度重视,主动联系市、区赋权单位,做好赋权衔接和承接工作。要严格按照《连云经济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将市、区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和处罚权分别集中至行政审批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要适当充实人员,加强学习培训,接受上级指导监督,保证“接得住”,要规范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探索实施“告知承诺+容缺预审”,提升审批效率,保证“用得好”。

2.实行重大事项“一事一议”。至201812月为开发区改革过渡期,期间,开发区重大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经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申请,由区规划、环保、住建、安监等相关单位提供审批指导意见,出具项目审批参考意见函,该函提出的审批意见,仅供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参考学习,不作为审批依据,不承担法律责任。

3.建立“传帮带”服务机制。区各赋权部门负责做好对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培训、政策辅导、专业指导,及时将上级相关政策文件、会议精神转发传达至开发区。改革过渡期内可通过人员派驻、干部挂职等方式帮助开展工作,加强业务指导。负责协调上级对口部门解决开发区网上审批系统的端口开放问题,以保障网上审批的有效实施。同时,帮助开发区协调市级对口部门的赋权沟通工作,促进开发区市级赋权事项的顺利承接行使。

4.开展日常指导和定期培训。区各赋权部门积极开展指导培训,在做好日常指导的同时,根据开发区申请,每月安排专业人员到开发区进行现场培训,对审批和执法的政策依据、业务流程、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等进行讲解,解答审批和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

5.落实联络员制度。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专门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做好本单位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联系工作。连云开发区要明确专门人员,主动做好与区级赋权部门对接沟通工作,组织好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开发区赋权事项的规范使用、高效运行,是实现“集中批”改革的关键,连云开发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落实,区各赋权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实际行动积极支持改革,防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区审改办要将区有关部门的权力下放、指导培训、协调服务工作和开发区对赋权事项的承接使用、规范审批、高效运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做好跟踪推进、协调督查,保障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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