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7-05116 分 类 08/TC9999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6-13
标 题 关于市人大第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049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市人大第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04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电梯检验检测社会化服务

强化电梯运行安全保障的议案


案由:随着城市的发展,电梯已经成为商务办公和高层住宅人们赖以生活的重要工具,运行是否安全关乎民生问题。                     

    一、我市电梯的安全现状                                 

    一是物业小区部分电梯存在老化问题,安全隐患多,给居民带来诸多不便。如:温哥华住宅小区22台电梯有部分停用,无钱检测、修复;九龙城市花园130多台电梯,部分电梯经常出现因电梯故障停运情况;景山秀水因物业管理存在衔接问题,没有具体人负责检测,电梯轿箱内也没有任何检测标识;平山花园50多台电梯,部分电梯贴的是2013年检测的标识等。很多物业小区停用或带病运行的电梯很多,一些小区电梯没有定检合格证标识,全市电梯运行情况底数不清,动态管理存在断层或者失管状态。                                             

    二是电梯安全问题频发,已成为民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如:2014年市内某新建小区女业主关在电梯内45分钟;另一小区一位老年人关在电梯几个小时;2016年某新建小区上半年电梯就出现过三次坠梯事件;御景龙湾小区去年夏天电梯机坑进水,给高层住户中午回家造成不便;很多业主都有被电梯关过的经历,景山秀水、温哥华小区、御景龙湾等多家小区,都发生过小区业主梯停爬楼情况。目前市区只有40%的电梯能正常运行,10%电梯逾使用年限必须更换;20%以上的电梯需要大修和改造;30%以上电梯需要二级保养、中修。                          

    二、造成电梯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                           

    电梯安全使用,从安装、检测、维保、使用和管理是一根衔接有序运转的链条,由于这根链条涉及的单位、部门较多,质监部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有限,最后都是物业公司兜底,且存在维保资金筹集难、使用难等问题,电梯维保工作是令物业公司头疼的老大难问题。          

    一是部分房屋建设单位对电梯选用把关不严。在电梯的选择上,价格和品牌质量需要综合考量,首要保证电梯的安全性能、电能节约、使用年限和承载能力等基本问题。其次,土建工程、机房、电梯机井、厅门门框、底坑都有极严格的规范要求,电梯验收初检至关重要。     

    二是电梯维保单位技术水平层次不齐,维保单位质量评价体系缺失。按照国家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企业进行。可现实中的维保却存在履责不尽责的情况。行业间也存在低价恶性竞争等问题。此外,维保单位履责的能力及水平也是参差不齐。         

    三是质监部门人财物技能力不能满足管理需求。质监监督部门有两个重要的检测:一是电梯投入使用前;二是每年一次的年检。 因新电梯和老化报废电梯逐年增加,双重电梯定检和评估工作难度大、标准难统一,容易出现空转情况。现有检验检测力量不足,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需求。增加编制财政供养人员不现实。                           

    四是物业公司日常管理工作难度大。目前,物业公司电梯维保人员由于专业能力及水平的限制,日常工作也只能走一走、看一看、记一记,很难做到动手修;电梯轿厢的卫生保洁工作水平参差不齐;支付电梯运行和维保费用存在收费难等问题;业主及使用人不遵循电梯规范使用,也是造成电梯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业主入住装修,搬运超载货物,使用电梯不当都是电梯机体易损毁的重要原因。                     

    对加强我市电梯安全管理有如下两点建议:                     

    一是构建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管控维保机制。电梯问题仅仅依靠政府和质监部门无法完全解决。安装管理维护过程中牵涉的环节多,政府相关部门与业主委员会缺乏直接沟通的渠道,明确安全责任要具体、落底,不能仅靠某一方单独承担。为切实解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力量不适应特种设备数量快速增长的矛盾,国家质检总局从2010-2016年先后出台了特种设备改革和检验改革的方向及时间表,我市要抓紧推进相关改革速度,加大试点力度,积极构建质量评价体系和综合治理管控机制,形成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多点联动、齐抓共管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要大力推进电梯安装、检测、维保、日常管理、退废延寿等环节的制度化、规范化、动态化管理进程。理清管理维保经费来源,明确续筹经费方式,科学优化经费使用程序,逐步形成行政部门统领、街道社区监管、物业公司分责、民众住户参与的动态闭环管控机制。

    二是有序放开特种设备检验市场。有序放开检验市场,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实行政府购买社会专业服务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同时也要加强对社会检测机构资质水平服务质量的监管。要打破区域限制,开展使用单位自主选择本省内电梯检验的试点。质检部门应积极引导有核准资质专门从事电梯检验的检验机构参与市场检验工作,做到检验秩序不乱,检验质量不降,服务质量改善,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电梯检测维保市场只有放开才有活力,唯有各负其职,才能确保监管到位、服务可靠、群众安全有保证。                         

目前,连云港市城市化建设进程迅猛,房地产开发如火如荼,物业管理尤其是电梯管理依然存有诸多安全隐患和漏洞,我们企盼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将电梯安全问题提上重要民生议事日程,并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克服重建设轻管理的不良倾向,确保城市建设不出现安全工作短腿问题。



关于市人大第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1049号建议的答复

 李东红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质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梯检验检测社会化服务,强化电梯运行安全保障的议案》收悉。经研究,现向您答复如下,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我市电梯基本情况

我市目前共有各类在册电梯11274台(其中在用10627台,停用647台),电梯以超过15%的速度每年增加约1600余台。电梯制造厂1家、电梯安装维修单位63家(其中制造厂售后点28家)。电梯使用单位1274家、电梯综合检验机构1家,各类电梯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员超过2000名。

二、电梯的管理模式

1、电梯管理涉及众多环节和部门,我国的电梯安全管理主要是通过业主委托物业公司聘请有资质的维保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专业检验机构对电梯实施年度安全检验,质监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来保证电梯安全使用。《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及《连云港市电梯管理办法》对各环节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有明确的规定。电梯在房屋开发建设、验收交付、投入使用等各个环节以及单一产权、共有产权、出租出借、托管代管、无人管理等各种情况下均有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同时电梯制造、经营、使用、维保单位对其制造、经营、使用、维保的电梯安全负责。《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全体业主是电梯的产权所有者,接受业主委托承担物业服务的企业是电梯的使用管理主体,负责电梯的日常运行管理,包括委托专业机构保养电梯和每年定期向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申报检验,确保电梯安全使用。《连云港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未明确使用管理主体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应由电梯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所有权人及时明确。

2、政府加强领导,有关部门依法履职,齐抓共管。《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连云港市电梯管理办法》,明确了发改、公安、安监、质监、住房、建设等部门各司其职,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配合协助,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

三、关于电梯检验工作改革情况的说明

国家对电梯检验检测工作有明确要求和规定,《质检总局关于改进和加强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提升检验能力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特[2010]593号)和《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梯检验试点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6]8号)精神如下:

1)电梯检验涉及公共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涉及公共安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改革的精神是:特检机构的改革方向是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实施核准加授权的检验机构准入方式。即在经核准的检验机构中,由中央或属地监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授权部分检验机构在本地开展检验业务,实施动态调整。到目前为止,全国各省均未授权给任何社会机构从事电梯定期检验。

2)目前,全市电梯注册仅1.1万台,总量居全省倒数第二位,与苏南、苏中城市相比,现有的电梯检验机构检测能力完全能够满足电梯定期检验任务的需要,暂不需要授权其他社会检验机构开展电梯定期检验业务。

3)根据江苏省质监局发布的《2016年江苏省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年度计划核定表》(苏质监特函[2016]1006号),我市境内电梯定期检验工作由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江苏省特检院连云港分院承担。电梯定期检验涉及到广大市民出行的公共安全,从事电梯检验的检测机构在取得相关资质的前提下,必须经省级监管部门的授权和考核,从严把关,否则不允许开展电梯定期检验。

四、电梯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电梯安全形势保持平稳。按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我局通过实施电梯安全大会战,通过建设较为齐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数据库,达到能实时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事故隐患,及时掌握在用电梯安全状况,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我局开展管理创新,建设互联网+电梯安全集控平台。会同消防部门共同在全省率先建立119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信息化台,建立电梯困人快速救援三级救援机制。探索专业第三方实施标准化代管,解决三无住宅小区电梯管理问题。大力推广电梯责任保险,提高电梯乘客合法权益保障能力,让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推动建立电梯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支持连云港市电梯行业商会建设,逐步建成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201411日至今,我市范围内未发生人员伤亡的电梯安全责任事故。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每年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对在用电梯逐台进行隐患和风险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电梯制造单位对所制造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提供技术帮助和指导。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及时主动报告。对存在系统性缺陷的,采取召回措施消除隐患。对投诉举报属实或制造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责令使用管理和签约维保单位进行针对性排查和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今年1-7月份,已检查使用单位82家、维保单位16家,抽查维保现场7处,排查治理各类隐患107处,发现违法违规维保行为2起,下发指令书10份,立案查处3起。

二是践行工业4.0时代监管新要求。大力推广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二维码等成熟的信息化安全监管技术,贯彻全使用周期、全电子档案、全过程监控、全天候预警的指导思路,建设全国首个覆盖电梯运行、维护、检测、应急过程监控的公共安全集控平台,为市民安全乘梯、业主依法维权、企业规范经营、政府精准监管提供保障,已分别获评总局科技项目、全市十大民生工程并初步建成投用。同时,主动拓展应用深度,经省局同意,开展无纸化维保试点与电子证据合法性研究,助力信息化监管早日彻底实现。

三是119电梯困人联动救援模式示范全省。电梯病已经成为当前城市发展的顽疾,困人故障时刻影响着市民的正常生活与生命安全,颇受诟病。杭州、南京等发达地区政府投入巨额资金建设96333电梯应急平台服务市民,取得明显成效。苏北、内地等国内大部分地方政府因财力制约,迟迟找不到妥善解决方案。我市率先尝试军民融合方式,建设119应急联动救援平台,共享军民应急救援资源,合理调配社会闲置资源,财政零投入,一举破解地方政府与广大百姓的燃眉之急,获得一致好评。同时,配套建成救援服务标准体系,获评省级示范项目,被认定在同类城市中有着较高的推广价值。目前,全市按电梯分布、交通状况、应急资源,合理划分为11个网格,逐一配置3级联动救援力量,充分盘活11个消防中队、11个义务救援队、35个电梯公司的应急人员与装备,救援时间缩短2/3

四是推行电梯责任保险。针对住宅电梯使用单位普遍存在发生事故后赔付能力较弱的问题,先后召开了多次电梯责任保险相关方座谈会,通过会同有关部门学习调研,积极推进电梯责任保险。起草了《连云港市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并于201512月经市政府批准颁布实施。采取政府和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共同承担的方式,开展电梯责任保险工作,有效解决事故赔付问题。目前我市电梯投保已达5600多台,力争到年底全市参保电梯数量达到70%以上。

五是跨部门协作机制落到实处。注重齐抓共管体制建设,主动打破部门利益藩篱,形成合力,以求实效。与住房、建设、招投标等部门合作,互换考核指标,将电梯管理纳入对物业信用体系考核,将业主评价纳入对电梯维保检测考核,将星级评定纳入电梯采购评标,对不听招呼、打游击战的滑头企业,充分发挥市场倒逼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的作用,辅之以行政强制手段,将电梯相关法规要求落到实处,有效规避信息不对称、制约力不均衡所带来的监管错位、缺位。

六是大力支持行业商会发展。我市电梯行业商会由45家电梯企业共同自愿参与发起成立,占全市从业单位总数的70%以上。通过商会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倡导诚信执业、公平竞争,建立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探索行业指导价模式,充分发挥其信息咨询服务、行业协同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使我市电梯行业健康发展、安全规范发展。

七是破解住宅电梯管理难题。创新管理方式,探索共有产权电梯由第三方专业代管,引导三无住宅小区业主,以一栋楼或一个单元为单位,将电梯单独托管,推动由非物业的、与业主无任何利益纠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经授权后独立管理电梯,保障居民基本的出行需求。帮助一些老大难小区(如温哥华小区)业主联系可靠电梯公司,开展以单元业主为主体的电梯代管试点,取得一定进展,我们正在跟踪调研。

八是加强电梯文明行业建设。持续提高电梯从业人员的教育水准,积极开展技能大比武,学本领、树新风。开展电梯文明环境治理,规范乘梯行为,营造和谐、安全的乘梯环境,自筹经费10万元为全市逾万台电梯免费张贴安全警示标识。普及电梯知识(包括使用常识及乘梯文明须知),解除乘客的恐慌心理,使人们加强对电梯的了解。通过电梯乘用安全知识宣传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电梯安全乘用知识,以达到减少电梯使用中的不安全行为,正确应对电梯突发故障的目的。

(二)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电梯监管体系建设,提升监管能力。目前,省市县质监部门机构改革已基本到位。我局将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起以市质监局为总协调指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及其分局具体监管,以江苏省特检院连云港分院为技术支持的新的特种设备监管体系,严格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维保单位的维保责任,加大基层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及取证上岗,督促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及其分局尽快按三落实要求落实特种设备监管机构,落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建设完善电梯公共安全集控平台,加强对使用、维保、检验环节的监督。基于互联网+”,把电梯监管、检验、维保、应急救援、专家诊断集一体,通过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等方式筹集资金建设电梯公共安全集控平台,实现对检验、维保的实时监控,提高我市电梯应急保障能力。

三是强化电梯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电梯安全隐患的发现、排查和治理是电梯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明确电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检验单位及各级监察机构工作职责,规范隐患排查和治理流程,严格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维保单位的维保责任,检验机构的检验责任,促进电梯安全隐患的得以及时发现和处置。

四是积极推进电梯责任保险,提高意外事故善后能力。根据市政府已出台的《连云港市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大力推进电梯责任保险,2016年全市电梯责任保险已覆盖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财政保障单位和公众场所,提高居民住宅电梯投保率。

五是加强电梯监管督查考核。指导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将各地监察机构的体系建设、电梯登记注册、日常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细化考核指标,定期开展考核,不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电梯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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