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时间:2020-02-14 09: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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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连云港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对标对表,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港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迈出坚实有力步伐,为推进我市“一带一路”强支点建设、全力夺取“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新胜利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改革、集成创新,全面推进依法履职

一是高效率简政放权。协同推进“告知承诺制”试点。作为省内率先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的唯一设区市,出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七保障一惩戒”制度》,上半年取消120项市本级设定证明事项,10月起组织21个市级试点单位,梳理996项行政权力事项,先行对54项证明告知承诺事项向社会公示。保障行权更标准规范。完成机构改革后“三集中四到位”工作,六大类行政权力事项的23个行使部门(不含综合窗口部门)已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机构改革后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调整,迁移和调整11家涉改单位717项行政权力事项。完成机构改革后跨部门业务整合和窗口设置调整,丰富政务服务专区功能,开设4个商事登记“一窗受理”窗口,包含1个长三角一体化专窗,30项企业服务事项和13项个人服务高频事项,实现长三角“一网通办”,率先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高效极简模式。

二是高标准优化服务便民。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完成市县一体化平台搭建工作,1527个事项可以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政务服务网连云港旗舰店共完成办件50000余件,全市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归集办件数据114万余件。上线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平台累计办理各类事项9000余件。目前我市法人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度达到64%,即办比例19.7%,两项指标均位于全省前列。打造“一网通办”总门户。建设政务服务“一张网”,目前市本级已入库政务服务类事项实施清单829项,梳理办事指南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825项,事项入库完整率达到99.5%。建成“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政府采购电子竞价系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完成全省首例建设工程领域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项目试点。

三是高水平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完善减负政策目录清单和动态管理制度。出台《连云港市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和收费减免与优惠政策清单》,公布《2019年连云港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和《2019年连云港市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强力推进清费减负工作。全年累计清理各类收费项目27项,包括减免征5项,放开10项,降低6项,同意收取和取消6项。开展2次涉企业收费专项检查。扎实做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梳理了在我市境内征收的8项政府性基金项目,要求各相关部门对照《基金目录》认真清理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对超过规定标准的要坚决予以降低,对扩大范围的行为要予以纠正。

四是高效能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平台,通过取消“资金证明”、推广“数字化联合图审”等措施缩减环节、优化流程,将质量、安全备案和施工许可证发放等环节办理时间均压缩到0.5个工作日内,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全省率先制定“一书一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样表、管理办法、操作指南和证号编号规则等系列配套规定,全省首家核发新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改造升级管理系统,行政效能提升80%以上。实施“互联网+监管”平台一期项目,筹建监管数据中心,开发工作和服务界面及系列监管系统,及时与省和国家系统对接,进一步丰富系统应用。

五是高力度开展信用监管。优化“信用连云港”网功能。提供企业信用查询、红黑名单公示等信用服务,开通信用承诺、典型案例、风险提示、打假侵权案件公示等栏目,新增“信易+”、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县”创建、信用核查及信用修复指南等模块,网站累计发布信用动态3662条、风险提示76条、信用政策811个、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典型案例71个,公示承诺书44类、2501份。全省率先完成“双公示”平台开发,为市县291个部门开通数据报送端口,在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用连云港”网及县区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开通公示专栏。全市“双公示”平台累计归集公示行政许可54万余条,行政处罚13.3万条。

六是高品质推进政务诚信。建立招商信用档案,明确责任回溯。建立“四个一批”项目推进体系,搭建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系统,对重点在谈、签约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入库管理,强化责任信用意识、责任回溯,全程跟踪招商项目进展情况。严格依法补偿制度。规范草拟招商引资项目合同,明确项目合作双方权利义务,严格执行合同各项条款,明确依法补偿制度,强化履约精神,营造诚信招商氛围。截止目前,未收到投资人关于诚信招商方面的投诉。强化招商诚信政策导向。制定《关于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实施意见》,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七是高强度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方案》,在全省率先完成首批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高标准推进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对风险可控性差的化工企业强化整治,狠抓以“两灌”园区为重点的化工整治。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围绕全市大型应急装备配备等短板问题,出台全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消防基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摸排全市应急资源基数和分布,完成应急资源“一张图”绘制。建成应急指挥中心,全面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建立从乡镇、园区到市级1小时快报体系。

(二)科学决策、民主公开,护航保障改革发展

一是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出台《连云港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管理规则》《连云港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则》《连云港市律师参与政府立法实施办法》《关于建立政府立法民主协商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我市立法工作机制。“构建律师等专业力量参与立法工作模式”被省司法厅确定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试点”。2019年完成三部地方性法规和一部政府规章,完成了《连云港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在立法过程中创造性地开展了政府立法风险评估,全年共举办立法听证会6场次,专家论证会6场次,征求意见会10场次。

二是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出台《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对市政府涉及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6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对涉及产权保护、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对外开放等领域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共废止文件42件、修改7件。组织全市第六次规范性文件全面大清理工作,清理文件597件,拟废止的文件在150件以上。积极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责,2019年共审查各单位报备的规范性文件8件,报备率、规范率、及时率均达100%。

三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最大限度地把我市各种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履行“五大程序”,使决策更加民主和科学。2019年度制定《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机场互通工程》《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保护与利用规划》《连云港市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等6个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按时保质完成。

四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市三级政府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市、县区、乡镇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基础上,延伸到村居。全面建成县乡村三级联通的“智慧法务”体系建设,开展村居法律顾问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每个乡镇(街道)设置法律服务中心,共87个,为1684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

(三)依法依规、有理有据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大力推进“三项制度”落实。组织市“三项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环保、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督察;对各县区(功能板块)行政执法现状、执法队伍管理情况,执行“三项制度”情况,各地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等逐一进行过堂,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建立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机制,组织全市环保、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领域执法卷宗评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2019年投入60万元,与市移动公司联合开发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系统,市、县两级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人员、检查结果、行政处罚案件等事项纳入平台中统一向社会公开。

二是两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统一司法尺度和标准,落实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移送、执法协作、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围绕环境资源、安全生产和食药品安全领域,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等多家单位的重点案件进行专项检查。加强综合考核和责任追究,凡符合移送标准的涉嫌犯罪案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有效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准入进一步从严。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须经公共、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并持证上岗执法,不在执法岗位人员,一律不得核发行政执法证件。分四批组织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市共组织考试12788人次,合格率88.03%。

四是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推进。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办法,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建立文化市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单位综合执法改革权力清单,完成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稳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

(四)提升质效、强化监督,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发挥政府守信践诺示范作用。建成连云港市政务诚信监管系统,支持对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标投标领域、招商引资领域、地方政府债务领域、统计领域以及街道和乡镇政务七大重点领域相关信用数据进行采集、聚类监管和统计分析。推进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按年度编制《连云港市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归集目录》《连云港市公务员信用信息归集目录》,为政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建成信用档案,其中 6699名市级机关公务员主体政务信用信息超3万条。把好干部队伍入口关,将个人信用查询报告作为公务员招录考量指标,在公务员政审、五四奖章评选等领域累计为2641余名自然人出具信用信息查询报告;通过“信用连云港”网站公示信用承诺书44类共2501份。

二是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2019年,全市共办理答复建议提案65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16件、政协委员提案443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按时办结率100%,网上答复率100%,代表委员反馈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100%。全市一二审行政案件结案1097件,开庭审理834件,负责人出庭应诉811件,出庭应诉率为97.2%。一二审败诉生效案件合计85件,一二审败诉率合计为7.75%。全市审计机关完成审计项目130个,查出违规金额6602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431条,出具审计报告215份,移送处理事项32件,涉及人员26人,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制度15项。

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通过12345政府热线等多种形式,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2019年以来受理各类诉求66.93万件,结案率99.31%,群众满意率97.47%。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严格新闻发布审核制度,全年组织各类新闻发布会95场,其中以市政府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16场,发布内容涉及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等多方面。完成省政府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系列新闻发布活动。连云港发布官方微信考核稳居全省第一方阵。连云港发布客户端荣获2019全国地方融媒体客户端传播力十强。

(五)多措并举、健全机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全省率先开展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建成全省首个非诉讼服务中心,市委书记项雪龙、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为中心揭牌,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全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进会在连云港召开,全面推广连云港模式。机制试点以来,全市非诉讼调解纠纷51320件,同比增长14.3%,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23103件,同比下降12.99%。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2019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案件439件,受理384件,审结349件,结收案比为90.9%。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93件,受理78件,审结71件。坚持调解优先、发挥监督职能,综合化解行政纠纷率达41.9%。举办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宣贯活动,在全市乡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配备行政复议联络员,方便人民群众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是深入推进仲裁工作。2019年,连云港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304件,比去年增加14%;标的总额为3.86亿元。发布“连云港仲裁”微信客户端和“连云港发布”客户端“仲裁之窗”专栏,实现仲裁宣传工作与仲裁业务工作的“双赢”。成立连云港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解决企业知识产权纠纷举证难、诉讼周期长和成本高等问题,充分发挥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专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才在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我市高新企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大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六)主动作为、精准发力,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对标对表精心组织推进。市政府下发《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出台《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创建示范意见》,从六个方面明确了创建实施主体、范围、对象、程序以及创建条件和标准等内容,共设置8个方面合计100项指标,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学法培训。严格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印发《关于2019年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的通知》,全年组织学习《消防法》、《国家安全法》等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举办全市“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班,组织开展市级新任市管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对全市1100余名市管领导干部开展年度述法考评。

三是抓住关键规范执法司法。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将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列入市政府150项实事项目。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专题汇报“七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举办“新时代·法治颂”国家宪法日文艺演出。开展《猴娃说统计法》《猴娃说会计法》等系列活动。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管理工作,对1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提档升级工作,对77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动态管理工作。出台《关于建立“谁立法谁普法”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微政法”“微法律顾问”“微警务”“微检务”“微法院”集群建设。在市电台开辟《以案说法》栏目,着重解决法律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压实责任推进督察考核。出台《深化法治连云港建设工作年度监测评价实施方案》等制度,为法治督察和考核提供基本的制度规范和依据。推动各县区政府、市级部门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将全市40多个政府组成部门和各县区的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在连云港市司法局网站公示,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2019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在一些方面仍存在不少短板。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有限,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落实机制存在缺失;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市场准入便捷程度和行政审批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依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还有差距,机构改革后法治队伍力量保障、能力素质与新要求新任务不相适应等。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完善法治建设机制。3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7月4日,市长方伟主持召开市十四届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听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并就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提出要求。8月29日,市长方伟主持召开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全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意见。结合机构改革,对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完善。今年以来,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专题审议《市政府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关于建立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连云港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连云港市海岛保护条例(草案)》等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文件,印发《关于成立连云港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在全省首家建立非诉讼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制定年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出台《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创建示范意见》《中共连云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办法》《深化法治连云港建设工作年度监测评价实施方案》等制度,为法治政府督察和考核提供基本的制度规范和依据。

(三)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出台《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征集活动。制定出台《连云港市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在量化具体指标、强化目标责任上突出地方特色,省司法厅柳玉祥厅长批示予以肯定。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对标对表找差距,聚焦聚力抓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推进“一带一路”强支点建设、全力夺取“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新胜利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一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二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合理规定,清除隐形准入壁垒。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治理重点领域的失信行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三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四要加强地方政府立法工作。健全地方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协调,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地方政府立法质量。建立健全区域协调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相促进。五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县区综合执法,推动落实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六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统筹推进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 、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建设。七要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能,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研究建立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工作,依法规范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特此报告。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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